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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男E 於 2020-11-3 04:05 PM 發表 男網民以「金正恩」為網名,在網上聲稱警方於新屋嶺扣留中心強姦女示威者,又以拯救示威者為由,呼籲他人包圍新屋嶺的案件。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表示判刑結果是考慮被告煽惑他人包圍新屋嶺時,沒有進一步指示日子和方法,最終亦沒有導致任何暴力事件。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103/photo/bkn-20201103160053634-1103_00822_001_01b.jpg?20201103160058
原帖由 kw_lam 於 2020-11-3 04:12 PM 發表 幽獸中坑果然又係社會伏墓令 以網名「金正恩」籲圍新屋嶺 地盤工煽惑非法集結罪成判服務令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914274/即時-港聞-以網名-金正恩-籲圍新屋嶺-地盤工煽惑非法集結罪成判服務令
原帖由 小小明星123 於 2020-11-3 04:28 PM 發表 咁係咪號召好多犯法野但失敗都係判社服
原帖由 gakoduck 於 2020-11-3 04:44 PM 發表 9宮忽略案情嚴重性,轉移視線去左無發生暴力事件度………… 有意圖去煽動他人犯法而最終未有出現暴力事件,只可以講係好彩,同嚴重程度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