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61,910
  • 回覆: 786
  • 追帖: 1
  • 分享: 20
+25
法律界:判詞荒謬  偏幫被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針對沈小民的裁決,多位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指,沈小民明顯偏幫被告,錯誤理解證據,判詞荒謬,若與暴徒裝束一致、距離暴動現場非常近的被捕者都可以脫罪,將令市民對法律失去信心,他們要求律政司必須提出上訴。判決不能彰顯公義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直言,沈小民在事實判斷和法律判斷上都有錯誤。在暴動現場推波助瀾就已經是參與其中,且7人的裝束與暴動參與者一樣,距離也接近暴動現場,並非「突然出現」。若暴徒當場被捕還能脫罪,則很難令客觀評論事件的市民信服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針對沈小民的裁決,多位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指,沈小民明顯偏幫被告,錯誤理解證據,判詞荒謬,若與暴徒裝束一致、距離暴動現場非常近的被捕者都可以脫罪,將令市民對法律失去信心,他們要求律政司必須提出上訴。
判決不能彰顯公義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直言,沈小民在事實判斷和法律判斷上都有錯誤。在暴動現場推波助瀾就已經是參與其中,且7人的裝束與暴動參與者一樣,距離也接近暴動現場,並非「突然出現」。若暴徒當場被捕還能脫罪,則很難令客觀評論事件的市民信服。由於是次判決完全不能彰顯公義,律政司必須就此上訴。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坦言,沈小民的判詞讓人質疑法官明顯偏幫被告的政治立場,放生被告。他說,去年8月31日案件發生時,警察已用各種方式不斷勸喻市民不要參與非法集結,並強調就算僅是逗留在該地,都有可能干犯暴動罪和非法集結,而所謂去現場是「歷史見證」更是荒謬無稽,這樣的判決會對香港法制造成嚴重傷害
盡快設量刑委員會
傅健慈認為,是次判決反映了有法官確實會因政治立場影響公平判案,包括此前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水佳麗「優秀細路」一案亦被高院裁定判決出錯,可見司法改革確有需要。他建議司法機構盡快考慮設立司法檢查和量刑委員會,確保司法機構的公正性,恢復市民對法制的信心。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根據當日的直播片段顯示,港九各區都有黑衣暴徒在放火和堵路,就算只是出街,都會令自己處於非常危險的狀況,因此稱暴動場面為「難得的歷史時刻」完全不合理,律政司必須上訴。若上訴庭都認為判決合理,則幾乎以後所有的暴動罪都無法判有罪,令法律因為司法的問題而失去效力,黑暴只會有恃無恐,市民的生命財產將得不到保障。


判詞...法庭不排除有人希望親身見證。若不希望被誤以為是暴動者而遮蓋容貌,可以理解;他們當然明白不能保證不會遇到暴力場面,帶備防護裝備亦無可厚非。電影《少林足球》「身為一個汽車維修員,有士巴拿和錘仔喺身,係好合理嘅!」有異曲同工之妙呢?...
判詞...但警方拘捕時,非法集結引申的暴動已結束,純粹因被捕地點、衣著裝束和物品等證據,不能排除被告剛到來,未及參與暴動便被捕。...
即係法官鬼拍後尾枕是否都認同被告係想參與暴動...不過趕唔切咁話...

判詞...控方亦不能證明有人逃跑,唯一目的是畏罪而逃,有可能是有其他清白原因,例如應警方警告離開等。
不如話被告係參加馬拉松練跑... 應警方警告離開...警方一早廣播夠話唔好到暴動現場又去...

判詞...法庭不應將穿黑衣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服飾顏色是個人喜好,不能用以區分參與者。當晚情況並非香港常見現象,對於某些人而言或許是難得的歷史時刻,法庭不排除有人希望親身見證。...
入獄令人生更精彩...又唔見話耍親身見證...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wenweipo.com/a/202011/01/AP5f9dd222e4b00c53d9998daf.html



附件

5f9db6c7e4b07c90506255e8.jpg(283.59 KB)

2020-11-1 05:43

5f9db6c7e4b07c90506255e8.jpg

九姑娘兼職做埋辯方劣屍已成常態,香港根本已經係冇咗法治,所有判決隨九姑娘個人喜好,變成人治!


假髮人 亂港 常態化


蚊網


[隱藏]
香港人一向都鍾意八掛食花生睇野, 又有冒險精神, 無論幾危險啲人都好似唔怕死咁圍埋去八埋一份. 有手機有得拍片就更加唔執輸咁.

所以如果純粹「當時在場」而無實質辨認到對方做過什麼 就話有罪, 真係隨時拉十幾萬人都可以定罪.

[ 本帖最後由 GX225 於 2020-11-1 06:11 AM 編輯 ]



呢個法官咁判…有啲鬼喎,似乎幫梗中央多啲喎


狡官不斷揾籍口為疑犯辯護,見蹬歷史一刻就可在暴動現場,暴動尾聲捉到,咁樣都唔係非法集結,狡官所謂法治保護犯法者,懲罰守法市民?


精彩過周星馳嘅審死官🤣🤣🤣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中央看在眼裡。

香港法官,的確有拮屎,兼且捅左屎。



判詞荒謬,完全中 POINT。


引用:
原帖由 刺客禁言 於 2020-11-1 06:18 AM 發表
“將令市民對法律失去信心???”

文匯每天發放令社會不安信息
連果班「柒燈仔」都笑緊個判詞荒謬喎,點睇呀?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狡官眼中在暴動現場警方在驅散行動就唔可以同時採取拘捕行動?


主題標籤 #律政司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