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原帖由 johnnywu999 於 2020-10-29 07:36 PM 發表 官唔係跟法例審案咩? 乜而家法官要睇埋法例過唔過時??? 咁要立法局做乜??? A官話過時,B官話無問題,咁要現時法例做乜??? 狗官真係食屎大
Silver Member
原帖由 萬家自信的高峰 於 2020-10-29 01:50 PM 發表 唉~不如每個囚犯都可以揾指定髮型設計師好唔好?真係頂佢唔順。
尊貴會員
原帖由 kid_a 於 2020-10-29 12:58 PM 發表 不如私法六七 座監都可以外遊啦....
原帖由 bomdhead 於 2020-10-29 12:55 PM 發表 【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長毛」梁國雄2011年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被判囚4周,服刑期間「招牌」長髮被剪短。他提司法覆核挑戰懲教署的工作守則,一度獲裁定勝訴,署方後來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昨審理梁國雄的終極上訴,將押後頒布裁決。懲教署一方透露,署方從1954年起規定男囚犯要剪短髮,每隔半年審視守則。法官舉例稱,樂隊披頭四成員當年留長髮,質疑署方過去數十年從沒更新守則。 https://fs.mingpao.com/pns/20201029/s00007/6417d4c2a5d413837c2258c6326d0f5e.jpg ...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