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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前日遭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拘捕,他被落案起訴分裂國家、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洗黑錢等4罪,今(29日)被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提



連小角色都有56萬. 難怪有咁多黑暴.

56萬對一個成年人, 打了幾年工, 可能未必係好多. 但一個咁既學生.......

點解政府仲未堵塞呢D漏洞呢?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541806/鍾翰林被控-涉違國安法及洗黑錢逾56萬元-鍾被拒保釋



引用:
原帖由 Anunnaki 於 2020-10-29 11:42 發表
點解佢會喺警察未到前,就好似知道咁,走去美國領事館?
仲有其他幾個都係,警方裡面係咪有內鬼?
一定有內鬼. 但不一定是警方, 更應該包括所有知情人仕, 包括律政或高官...




引用:
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20-10-29 11:51 發表
涉發布刊物激起香港居民
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指,鍾於2018年11月30日至今年6月9日期間,在香港與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即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

國安法又話冇追溯期??
呢條係<<刑事罪行條例>>, 同<<國安法>> 無關係的.



引用:
原帖由 Peter_H 於 2020-10-29 11:52 發表
老實講地球上⋯都未見過重判學生仔的口例 搵你做當黑
無辦法啦. 黑暴出手.. 56萬, 56萬對剛畢業的中學生可能好多, 但又騙唔到成年人. 律師黨一單CASE 都幾百粒.

咁米搵後生仔做咯. 咁後生仔做犯法野就會比人告. 呢樣都無計.

(仲要過左18啦. 已經算係成年人)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