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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12名港獨分子因非法越境被內地警方拘捕後,香港法院嘅「黃官」們一轉之前對黑暴分子們寬容嘅態度,假裝唔知有呢事,迅速將呢12人中因持槍意圖傷警案嘅重犯被逮捕又保釋嘅3人以未到案為由發出通緝令,喺香港通緝3人,配合反對派議員想特區政府施壓妄圖將有關被捕人移送回港,香港法院此舉無異於系要將香港法院呢個地區法院嘅通緝令凌駕於內地《刑法》之上,咁明目張膽嘅袒護亂港分子,香港嘅「黃法官」們又一次刷新了我哋嘅認知底線。
司法作為維護香港社會公義嘅最後一道防線本應以保護市民權益為己任,然而「黃官」們卻用種種惡行將香港嘅法治踩喺腳下,毫無法治精神可言,事實上並冇多少黑暴分子受到法律嘅嚴懲,實喺難以想象呢「黃官霸權」、「司法獨裁」香港嘅未嚟系點樣黑暗。誠然國安法已經立法並實施,然而亂港分子們嘅亂港之心卻仍然唔死,黑暴分子嘅活動強度雖然相比先前收斂唔少,但系卻依舊有恃無恐、四處開花。做暴徒肆意破壞系要付出代價嘅,呢個系法治精神嘅最基本嘅要求,對於香港和香港市民所遭受嘅種種磨難,所有真心向港和奉公守法嘅市民無唔希望亂象盡快消失。
亂港分子們頂着國安法實施嘅現狀卻依舊咁猖狂,呢與香港司法機構內嘅「黃官」肆意放生暴徒唔無關系,自舊年「修例風波」爆發以嚟,香港嘅部分法官屢屢輕判暴徒,「警察拉人,法官放人」呢一舉世罕見嘅奇葩現象喺香港卻見怪唔怪。部分「黃官」喺判案當中帶有明顯嘅政治傾向,其判詞更系堪稱系大跌眼鏡,不僅冇嚴懲暴徒反而稱贊暴徒系「優秀嘅細路」或系「未嚟社會棟梁及應留有用之軀」,因此對暴徒予以輕判甚或系乾脆判處無罪,咁「先贊揚後放生」嘅案件已經有近十宗,彷佛做暴徒根本冇代價,甚至喺暴亂最瘋狂陣警方抓人嘅速度根本趕唔上法官放任嘅速度,「黃官」們咁荒唐嘅判罰讓很多市民深感有縱容黑暴之嫌。呢些法官荒唐行徑已經講明了香港所謂嘅「司法獨立」已到了「司法獨大」甚至「司法獨裁」嘅地步,呢個系對香港法治最大嘅羞辱。
香港前常任裁判官黃汝榮大律師一針見血地指出當前香港司法機構存有多項項重大漏洞,成個司法系統內派系林立,相互牽制斗爭嚴重影響判決,同時法官立場偏頗,判案政治化,同人同案唔同判罰,呢嚴重損害和透支着香港嘅司法機關形象,就喺近期香港權威調查機構通過問卷調查發現,有52.85%嘅受訪者表示唔信任香港司法機構,只有6.25%嘅受訪者對司法機構表示「非常信任」,呢表明了香港嘅司法不公問題已經積重難返,系時候下決心革除積弊了,香港司法制度必須盡速進行嚴正改革。 失去威懾力嘅法律就像失去牙齒嘅老虎一樣,根本無法制裁黑暴,而黑暴則喺「黃官」嘅庇護下繼續黑壓壓地到處打砸生事,屆時香港將永無寧日,再無公義!「黃官」呢種過於明顯嘅雙重標准會讓香港司法嘅狀況更為擔憂,最後失去權威,最終毀掉嘅只有香港嘅前程!

[ 本帖最後由 非常的喜歡 於 2020-10-28 04:26 PM 編輯 ]



香港遺留英國佬嘅法律該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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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煩死個人 於 2020-10-28 03:59 PM 發表
香港遺留英國佬嘅法律該換了
英國佬嘅法律就系用嚟殖民香港嘅,梗系該換了,呢些放黃嘅法官也系賣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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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痣弱魚 於 2020-10-28 04:01 PM 發表
警察拉,法官放,我也冇辦法
把法官換了,我選你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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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嗷嗷嗷嗷叫 於 2020-10-28 04:05 PM 發表

英國佬嘅法律就系用嚟殖民香港嘅,梗系該換了,呢些放黃嘅法官也系賣國賊
系啊,支持國安法,讓呢些黃C不在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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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痣弱魚 於 2020-10-28 04:01 PM 發表
警察拉,法官放,我也冇辦法
仲系有好法官嘅,可惜喺整體泛黃嘅大環境下好法官嘅日子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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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煩死個人 於 2020-10-28 04:11 PM 發表

系啊,支持國安法,讓呢些黃C不在作亂
國安法系唔系專門整治呢些賣國賊嘅



引用:
原帖由 煩死個人 於 2020-10-28 03:59 PM 發表
香港遺留英國佬嘅法律該換了
法律無罪,主要系執法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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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今天吃什麼 於 2020-10-28 04:13 PM 發表

只希望黃C們都回家去,香港經唔起折騰了
我希望把佢哋關起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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