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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公開「撐警」、曾為警方拍攝宣傳片的 TVB 藝人楊明(林明樂),8 月疑因醉駕,駛至馬己仙峽道一個彎位撞壆失事,撞毀上址一段 6 米砌石牆。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事隔兩個多月,今日(27 日)正式起訴他「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及「不小心駕駛」三罪,案件將於下月 6 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早前表示,涉事當日凌晨 0 時左右,楊明駕私家車沿馬己仙峽道往中區方向行駛,當駛至馬己仙峽道 9 號外,懷疑失控撞到一個交通指示牌及石壆。當時他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被警方拘捕。

楊明過往 10 多年也屢次惹上官非,在 2005 年曾經酒後駕駛,被判罪名成立,須罰款 7 千元及停牌 1 年;2006 年,他曾經在夜店被拒入場,因此腳踢保安員,被判守行為;2007 年,楊明也曾經醉酒後破壞便利店,被判刑事毀壞罪成,需要接受社會服務令。今年 1 月,楊明被指在自己經營的燉湯食店「燉」當中,盜用泰國食品商「藍象」的商標。












全世界都撐你快d入去坐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涉-8-月山頂醉駕炒車撞壆-撐警藝人楊明被控不小心駕駛等三罪/



冇事既 撐警最多不心駕駛 飲酒當睇唔到


嚴正依法處理.... 


乜都好啦。犯法就要負出,唔似黃人,乜都無錯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危機 於 2020-10-28 12:44 AM 發表
冇事既 撐警最多不心駕駛 飲酒當睇唔到
唔通你在場睇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犯法就要受到應有制裁㗎


恩怨分明,拉佢咁多次都冇話記仇。。

[ 本帖最後由 josonlai 於 2020-10-28 01:20 AM 編輯 ]



坐等錢禮狗官。。


[隱藏]
藍絲唔係成日講 犯法就係犯法 架咩?


今次硬硬地 食左呢棍 下年大紫荊勳章有你份呀楊明立萬


還押14日之後社服了事


引用:
原帖由 BBQ_GUTS 於 2020-10-28 10:58 AM 發表
還押14日之後社服了事
呢個post冇人



「在 2005 年曾經酒後駕駛,被判罪名成立,須罰款 7 千元及停牌 1 年;2006 年,他曾經在夜店被拒入場,因此腳踢保安員,被判守行為;2007 年,楊明也曾經醉酒後破壞便利店,被判刑事毀壞罪成,需要接受社會服務令。」

慣犯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mib04 於 2020-10-28 11:38 AM 發表
「在 2005 年曾經酒後駕駛,被判罪名成立,須罰款 7 千元及停牌 1 年;2006 年,他曾經在夜店被拒入場,因此腳踢保安員,被判守行為;2007 年,楊明也曾經醉酒後破壞便利店,被判刑事毀壞罪成,需要接受社會服務令。」

慣犯
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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