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9,349
  • 追帖: 2
  • 分享: 3
+13
醫管局員工陣線今年2月初發動罷工,工會稱有8,500人參與,事隔約九個月,醫院管理局人力資源部發出電郵,列出員工「缺勤」日子,要求他們逐日解釋沒有上班原因,或者作出澄清。員工陣線指是按法例第332章《職工會條例》第5條正式登記的職工會所發起的合法工業行動,受法律保障,並非醫管局所指稱「缺勤」。究竟這次罷工能否受到法律保障?執業律師蘇文傑審閱了工會提出的五項訴求,指出要求醫管局提供足夠隔離病房、提供足夠配套予醫護、公開承諾絕不秋後算賬,都與僱傭條件相關,符合罷工定義;另外要求封內地關口及保障口罩供應,則較有爭議,視乎雙方如何演繹。一旦罷工不符合法定的罷工定義,僱主或會視員工為無理缺勤。
⋯⋯⋯⋯一般的僱傭條款與工資、假期、工時等有關。醫管局員工陣線於2月發起罷工時提出了五項訴求,蘇文傑認為,工會要求醫管局提供足夠隔離病房、提供足夠配套予醫護、公開承諾絕不秋後算賬的三項訴求都與僱傭條件相關,但另外兩項訴求則較有爭議,視乎雙方如何演繹,「如果工會話唔封關、市民口罩唔夠,會多咗人中招(染病),作為公營機構要接收病人,令醫護工作量增加,可以咁樣去拗。」

一旦罷工不符合法定的罷工定義,就不能受到法例的保障,僱主或會視員工為無理缺勤,蘇文傑表示,「但我認為未嚴重到構成即時解僱嘅因由,可能會扣年假、當作無薪假,或有紀律聆訊,出警告信、譴責等等。」






呢班人罷工都玩法律睇清楚條例先啦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article/537794?utm_source=01appshare&utm_medium=referral

[ 本帖最後由 eos888 於 2020-10-25 05:48 PM 編輯 ]



主題標籤 #口罩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