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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w42454849 於 2020-10-27 11:46 PM 發表

網友 ,  你嘅建議都幾好 !

點解香港政府或其他志願團體無提出?先協助陳同佳去其他可免簽証入台灣嘅國家呢? 但殺人犯有無國家願意俾佢入籍呢 ?
基本上佢未定罪, 唔系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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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w42454849 於 2020-10-27 10:58 PM 發表



網友 ,真係估你唔到,你好意思講 ( 違法達義 )?

你咪仲得意 ,台灣問題要香港埋單都講得出?

受害人潘曉穎 ,慘被殘殺棄屍 ,為死者昭雪亡魂,討回公道,係所有稍有血性嘅人都應該做的事,彰顯公義,何需分國界、種族?

你可以講台灣有最大責任處理此案,但唔代表台灣埋沒良知,其他國家、地區就應該放棄為死者伸冤 !

彰顯公義同環保一樣,係全世界嘅人都應該做嘅 !
禁台灣比人去自首米得咯
你禁得意
吾去鬧台灣政府
反而叫香港政府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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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kgb1981 於 2020-10-27 11:57 PM 發表

禁台灣比人去自首米得咯
你禁得意
吾去鬧台灣政府
反而叫香港政府違法
網友,你都講得啱嘅,唔係得意而係有少少懶者!

開此帖子,主要係希望集思廣益,睇吓可否有方法送陳同佳去台灣接受審訊服刑,以彰顯公義,至於台灣嘅埋沒良知、無恥、食血饅由於已接近人所皆知嘅常識,估計大把網友譴責、辱駡,而本人只需打幾隻字附和、認同、支持就攪掂,寫少好多字,無收錢架,依家俾你踢爆,就簡單分析吓本人對台灣嘅睇法喇 :

1)台灣嘅做法,評為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埋沒良心至終極,放棄司法、公義、人性,只顧食血饅頭,蔡女仕真係連賣菜都無資格 !

2)陳同佳案情至此只係兇徒殺人後逃回香港 ,現時覺悟知返(假設陳同佳真心投案先),只要台灣肯發簽証俾陳同佳返台灣,到時再詳加錄取口供、檢控、審判、服刑、打埋靶,就係咁簡單!

根本無需要香港政府配合,只係台灣設陷阱,希望香港以國家程序交接罪犯處理,名義上破壞中國統一矣 !

若香港唔中計,則配合美國、泛民發起示威暴動,以助蔡女仕競選台灣領導人(不幸成功咗),依家食血饅頭後,仲想食埋腦髓,再玩逃犯送中把戲2,沒完沒了 ,香港亂,足可印証一國兩制不行,以絕台灣被統一並實行一國兩制嘅言論 !

香港淪落,亦好使中國添煩添亂,台灣蔡女仕就有嘢同主子美國交代,以取得軍事保護 !

簡單總結,台灣以政治凌駕良知、公義、決策者之人性賤至盡矣 !

香港若可默許正義團體如井1送陳同佳返台灣,睇吓台灣用乜嘢小丑方法拒絕,以撕破其醜惡面目,世人自有公論 !

面對無賴,有時都要用少少無賴嘅方法方可湊效架 !

[ 本帖最後由 edw42454849 於 2020-10-28 12:11 PM 編輯 ]



樓主講到易過借火,一直咁認真回應
我都認真回一下
請問,去邊度搵個陳大文? 你願意嗎?
你知唔知陳同佳用你提供方法出境,非法出境等同"偷渡"
陳大文如果配合演,就係協助他人偷渡
分分鐘監都有得坐
陳大文同陳同佳有親? 同死者家屬有親?
點解要冒犯法風險演出?
你唔係唔知釘書釘事件,香港到處有天眼
民主派條友宣稱大腿釘係大陸便衣所為
調出天眼追蹤,無所循形,一下就拆穿
機場仲多監視器,話陳大文係厠所俾人打暈
係咁易就好囉,調出監視器完全不見陳大文身影
仲有,協助偷渡出境,邊個敢下命令?
林鄭定一哥? 就算佢地敢,下面海關關員邊個願意配合?
大佬犯法架,搞到份工都冇埋,仲要坐監
最高層唔理邊個下令,一查出黎教唆他人犯法,等住落台接受法律審判

[ 本帖最後由 sclee1209 於 2020-10-28 11:11 A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edw42454849 於 2020-10-27 06:26 PM 發表



網友,你呢個結局梗係最好喇 !

或者掟陳同佳去北韓犬決都可以接受嘅 !

殺人填命,天公地道 !
香港曱甴表面支持他, 但香港曱甴都唔肯收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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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clee1209 於 2020-10-25 07:12 PM 發表
請問樓主邊間航空公司願意配合? 
華航,長榮?
仲有,點解要配合?
樓主自己架飛滋🤔🤔



引用:
原帖由 edw42454849 於 2020-10-28 08:53 AM 發表



網友,你都講得啱嘅,唔係得意而係有少少懶者!

開此帖子,主要係希望集思廣益,睇吓可否有方法送陳同佳去台灣接受審訊服刑,以彰顯公義,至於台灣嘅埋沒良知、無恥、食血饅由於已接近人所皆知嘅常識,估計大把網友譴責、辱駡,而本人只需打幾隻字附和、認同、支持就攪掂,寫少好多字,無收錢架,依家俾你踢爆,就簡單分析吓本人對台灣嘅睇法喇 :

1)台灣嘅做法,評為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埋沒良心至終極,放棄 ...
完全無需要
大義凌駕私仇
香港政府要守法
因為作為政府
點能帶頭違法



引用:
原帖由 sclee1209 於 2020-10-28 11:09 AM 發表
樓主講到易過借火,一直咁認真回應
我都認真回一下
請問,去邊度搵個陳大文? 你願意嗎?
你知唔知陳同佳用你提供方法出境,非法出境等同"偷渡"
陳大文如果配合演,就係協助他人偷渡
分分鐘監都有得坐
陳大文同陳同佳有親? 同死者家屬有親?
點解要冒犯法風險演出?
你唔係唔知釘書釘事件,香港到處有天眼
民主派條友宣稱大腿釘係大陸便衣所為
調出天眼追蹤,無所循形,一下就拆穿
機場仲多 ...
他系叫全個香港政府配合違法



引用:
原帖由 tkgb1981 於 2020-10-28 11:55 AM 發表

他系叫全個香港政府配合違法
老曾接受商家招待
公務員行為不當,咁就判十八個月去坐監
香港仲有法治架
邊個公務會為左陳同佳去唔去到台灣自首,願意配合違法
政府要開大門走大路,想要通過逃犯條例
畏班反中反港人士趁機作亂
如果政府帶頭違法,過去所有堅持會全盤皆輸
整個政府再無公信力
後果之嚴重,豈會係樓主講到咁輕鬆平常,易過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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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dw42454849 於 2020-10-25 05:07 PM 發表
陳同佳若果真係有心投案 ,香港政府暗地幫他一把,易過借火,方法如下:

1)首先揾一名類似陳同佳嘅市民陳大文買張機票去台灣!

2)陳大文身份證、護照、機票在機埸入閘前,巧合地俾陳同佳執到,由戴住口罩帽子嘅陳同佳入閘登機 !

3)  所有入境職員、機場保安、航空公司皆巧合地為大近視職員!  

4)待數名便衣警員隨機陪同陳同佳抵達台灣後,予以通知台灣警方, 陳同佳偷渡入咗台灣 !

香港政府開記 ...
倒不如制裁台偽,禁止台偽人員貨物進入香港,更加有理有節



引用:
原帖由 sclee1209 於 2020-10-28 11:09 AM 發表
樓主講到易過借火,一直咁認真回應
我都認真回一下
請問,去邊度搵個陳大文? 你願意嗎?
你知唔知陳同佳用你提供方法出境,非法出境等同"偷渡"
陳大文如果配合演,就係協助他人偷渡
分分鐘監都有得坐
陳大文同陳同佳有親? 同死者家屬有親?
點解要冒犯法風險演出?
你唔係唔知釘書釘事件,香港到處有天眼
民主派條友宣稱大腿釘係大陸便衣所為
調出天眼追蹤,無所循形,一下就拆穿
機場仲多 ...
網友,唔係所有人都需要全套劇本架,好多小角色,犯乜法呢 ?

首先,本人若是貌似無墨陳同佳,當然樂於協助,揾人唔難,做1號角色,犯乜嘢法?

以下係角色分配:

1)1號角色陳大文
負責買機票去台灣,並在指定時間暈倒在機場廁所暗格 ,完

2)2號角式
以太空咭通知陳同佳執證件 !  

3) 3號角式

海關或入境人員在某時段 ,大近視 !

只需要愛國團體策劃 ,二三人就成事喇 ,認唔到人唔等同犯法架 !

外國帶人皮面具都上到機喇,只係疏忽並無刑責 !



引用:
原帖由 edw42454849 於 2020-10-28 12:39 PM 發表



網友,唔係所有人都需要全套劇本架,好多小角色,犯乜法呢 ?

首先,本人若是貌似無墨陳同佳,當然樂於協助,揾人唔難,做1號角色,犯乜嘢法?

以下係角色分配:

1)1號角色陳大文
負責買機票去台灣,並在指定時間暈倒在機場廁所暗格 ,完

2)2號角式
以太空咭通知陳同佳執證件 !  

3) 3號角式

海關或入境人員在某時段 ,大近視 !

只需要愛國團體策劃 ,二三人就成事喇 ,認唔 ...
你真係九唔搭八
唔係你編個古仔幾離譜
就算成功俾陳同佳混到去台灣
而係事件太神奇,一下就俾人拆穿有鬼
一追查誰涉案,通通走唔甩
唔係陳同佳出到境至係高招
而係事後,要做到完全冇人懷疑係一場騙局
簡單講
不知情者同埋媒體會問
陳同佳點知有個叫陳大文既人,幾時一個人飛去台灣?
唔通佢日日係機場等,見人就問你係咪要去台灣
咁岩咁橋見到個同自己好相似既人
整件事警方以證件追人,一下就破案
成棚人要負法律責任
仲有提醒一下,關員唔會咁岩有大近視呢樣野
大近視咪戴眼鏡,點可能除口罩時會睇錯
大近視係你一個異想天開一相情願想法,呢一關就俾人攔住啦仲駛玩?

我言盡於此,冇時間陪你顛
呢個主題你要玩,請繼續



引用:
原帖由 sclee1209 於 2020-10-28 01:09 PM 發表

你真係九唔搭八
唔係你編個古仔幾離譜
就算成功俾陳同佳混到去台灣
而係事件太神奇,一下就俾人拆穿有鬼
一追查誰涉案,通通走唔甩
唔係陳同佳出到境至係高招
而係事後,要做到完全冇人懷疑係一場騙局
簡單講
不知情者同埋媒體會問
陳同佳點知有個叫陳大文既人,幾時一個人飛去台灣?
唔通佢日日係機場等,見人就問你係咪要去台灣
咁岩咁橋見到個同自己好相似既人
整件事警方以證件追人, ...
網友,集思廣益 ,若此法不行則可再循正途討論!

咁有乜野方法送陳同佳去台灣受審呢?  閣下有否良策以正途計,不走偏徑 !

唔係放棄卦 ?



引用:
原帖由 edw42454849 於 2020-10-25 17:07 發表
陳同佳若果真係有心投案 ,香港政府暗地幫他一把,易過借火,方法如下:

1)首先揾一名類似陳同佳嘅市民陳大文買張機票去台灣!

2)陳大文身份證、護照、機票在機埸入閘前,巧合地俾陳同佳執到,由戴住口罩帽子嘅陳同佳入閘登機 !

3)  所有入境職員、機場保安、航空公司皆巧合地為大近視職員!  

4)待數名便衣警員隨機陪同陳同佳抵達台灣後,予以通知台灣警方, 陳同佳偷渡入咗台灣 !

香港政府開記 ...
香港的官就是利益輸送商家,而為個人賺取更大利益而當權者。香港根本不缺地,只缺有擔當為大眾服務的官。不止今日大嶼還有南丫島及其他更多的島嶼。政府又可以投資基建造橋造路,我相信香港的專業人事及權貴唔係唔知,而是他們有意永遠控制著地產帶來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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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dw42454849 於 2020-10-28 01:37 PM 發表



網友,集思廣益 ,若此法不行則可再循正途討論!

咁有乜野方法送陳同佳去台灣受審呢?  閣下有否良策以正途計,不走偏徑 !

唔係放棄卦 ?
有一可行
陳生自行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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