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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已經1年,仍未到台灣投案。據了解,警方前日(23日)聯絡死者潘曉穎的母親,約定今日(25日)早上



台灣收買咗,見到佢就覺得煩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25/bkn-20201025091312881-1025_00822_001.html



自己去台灣deal啦, 關香港乜野事


不要為香港警察添煩添亂


告吹吧, 警察唔在乎.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raul188 於 2020-10-25 04:21 PM 發表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已經1年,仍未到台灣投案。據了解,警方前日(23日)聯絡死者潘曉穎的母親,約定今日(25日)早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25/photo/bkn-20201025091312881-1025_00822_001_01b.jpg?20201025160832

台灣收買咗,見到佢就覺得煩:smi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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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赴台】消息指警明早晤潘曉穎母 了解訴求
【陳同佳赴台】消息指警明早晤潘曉穎母 了解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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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電機义電機
2020-10-24 08:46 PM#31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0-10-24 16:43 發表 0
起碼唔好再比佢住安全屋啦!

唔住會比黑暴搞
被引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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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發短訊息 引用回覆



睇天做人睇天做人
2020-10-24 09:10 PM#32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0-10-24 06:30 PM 發表 0

咁佳佳憑咩住安全屋呢

憑被判定合資格
被引用(1)

1

GG
發短訊息 引用回覆
689倒轉又係689689倒轉又係689
2020-10-24 09:47 PM#33
原帖由 睇天做人 於 2020-10-24 09:10 PM 發表 0

憑被判定合資格

你唔講我真係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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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短訊息 引用回覆
smartchusmartchu
2020-10-24 09:49 PM#34
「昨晚接到警方電話邀請明日見面,以取回女兒的證物」
如果香港警方願意將證物交俾潘太
應該馬上取回轉交台灣法院
台灣方面就是缺少可控告疑兇在香港預謀殺人的證據
雖然不是香港警方直接移交台灣
但可要求香港警方在證物袋密封及蓋印
如此可保持法律效力讓台灣法院採納為證據



GG
發短訊息 引用回覆

689倒轉又係689689倒轉又係689
2020-10-24 09:51 PM#35
原帖由 義電機 於 2020-10-24 08:46 PM 發表 0

唔住會比黑暴搞

陳同佳只係一隻棋,你咁睇得起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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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短訊息 引用回覆
corolla100corolla100
2020-10-25 09:13 PM#36
原帖由 johnwong9394 於 2020-10-24 04:19 PM 發表 0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港因洗黑錢罪成判囚,昨日是出獄滿1年。由於申請台灣簽證問題,陳同佳仍未能赴台投案。有消息指,警



...

大粒墨案件兩頭唔受彊化局面,其實我作為一個正字盲有以下的愚見,有錯請指正:
中國一向認為呆灣是國家不可分割士地的一部份,香港為一個中國特區當然也會承認這一點的,因此中國國民大粒墨在中國呆灣地區犯下謀殺罪逃走到中國特區,作為中國的特區為什麼不能審理此案,甚至叫大粒墨步過羅湖橋比起申請台証來得容易,接受中國正苦處理中國地方案件也順理成章,也試驗大粒墨是否真心接受責任或是利用入境問題來耍晃子,這也就給英文蔡來一個狠狠的耳光,相信集集都會贊成這樣做的。
另一方面如果大粒墨真正係接受刑責的話也應當接受這安排,因為前往呆灣審理最高形罰是死刑,但在香港審理最少也保一狗命。



我有時會好衰咁諗
陳同佳響台灣殺死潘曉穎,再引發逃犯條例,再引發香港暴動
其實係唔係預先制定好既劇本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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