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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本港出獄滿一年,潘曉穎母親今日向傳媒透露,台灣當局已經已就案件與她聯絡,表示願意誠意地與香港警方坐下來商討刑偵移交資料及投案安排,現時等待香港警方聯絡。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現時台方已表示願意商討,為了一名港人女子遇害案件的公義得以彰顯,港府沒理由不答應,否則是說不過去。

對於保安局指出解決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涂謹申認為,港府就交接安排設立此先決條件十分奇怪,認為交接安排就是要雙方坐下來才能商討的細節,不應有任何前設,又指管轄權問題需要雙方政府坐下來商討。 他續指,兩年前港台雙方也曾就陳同佳洗黑錢案商討移交證據,港府當時並未表示沒有法律基礎接收台方提交的證據,質疑現時在陳同佳案件上突然說沒有法律基礎為雙重標準,令港人難以服氣。

涂謹申又表示,由一位死者家屬主動安排兩個政府會面是十分可悲的事,並指台方現時已表示願意和港方商討,港府已沒有理由拒絕。他又認為,若台方的要求真的是無理的或強人所難,例如台方要求港警押送陳同佳上機,或台方要求來港執法押送陳同佳上機,這些都是法律上做不到的,港府可以公開說明,否則做得到的就應盡做,才是尋求公義的務實做法。


有什麼要商討?只要台灣給陳同佳入境就可以完全解決一切啦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 ... 台方已表示願意商討-港府不答應說不過去



與鳳凰同飛,必是俊鳥;與虎狼同行,必是猛獸!
你能走多遠,看你與誰同行!
陳同佳肯去台灣自首,但台灣又不給他簽證,什麼玩法?

[ 本帖最後由 boymeetsgirl 於 2020-10-23 09:35 PM 編輯 ]



整件案件都在台灣發生,都唔知可以商什麼


我敢肯定台灣100%不會給陳同佳簽證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阿柒回歸 於 2020-10-23 10:05 PM 發表

你諗得太簡單啦!!
會有幾咁不簡單?



6帽皇如同台灣發言人


你呆灣只需發出一張入台簽證就可以了,陳同佳係香港無罪在身,香港警方同政府根本沒什麼可以做,都唔知可以商討什麼


香港人係香港講台語,呢位阿媽都算極品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