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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康民署健身室 於 2020-10-22 17:17 發表
立法會今早(22日)繼續審議《2019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民主派3小時內6次要求點算人數,連同昨日及上周三的會議,合共點人數35次。建制派見記者時批評拉布情況相當嚴重,「班長」廖長江表示,耗費2個會期處理無爭議法案並不理想,要求主席梁君彥適當處理。工聯會麥美娟稱,《港區國安法》第22條列明,嚴重干擾及阻撓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屬犯罪,認為梁君彥應研究泛民行為是否構成嚴重阻撓,必要時 ...
屌下你啦麥美娟, 泛民幾時獲民調授權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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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0-10-22 22:34 發表
粗口娟係唔係傻㗎?議事規則容許議員點人數㗎喎!
你嘅講法同香港法律容許香港人走法律罅嘅道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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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0-10-22 22:38 發表
曾鈺成做主席嗰陣,拉布四子(黃毓民 陳偉業 梁國雄 陳志全)點人次數已經有百幾次,依家得35次就瓜瓜叫?
你以前返學嗰陣一日會唔會點10幾次名? 咪喺度搞笑好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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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對付犯民賤狗港奸議猿政棍, 首先... 建制派議猿也要團結一致才行啊... 建制派內部都有不少各懷鬼胎蠱惑騎牆派存在, 開會不見蹤影及立場不一致, 難怪犯民賤狗港奸不怕建制派啊...

想用國安法入犯民賤狗港奸議猿罪, 建制就要立場堅定及快狠準, 準備好法律顧問打殘犯民賤狗港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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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國安法係比班友吾洗去開會。


愛國愛港嘅就唔去開會。
打鐘叫人地去開會嘅就違反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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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飯狗入返去議會本身就係個大錯誤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