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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男E 於 2020-10-21 12:24 PM 發表
警方去年10月尾晚上到觀塘一行人隧道連儂牆調查期間拉起封鎖線,1名身穿運動衣、報稱落街跑步的街坊疑不滿封路,不忿說「不如封晒成條馬路」,先後對警長批踭及拗其手指。裁判官莫子聰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接納2名警員證供,認為被告2次事件均屬故意襲擊,裁定被告襲警罪成,分別就襲警罪和早前承認的未能出示身分證罪判處即時監禁3星期及罰款500元。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准以5000元現金加上原有條件保釋。莫官宣讀 ...
佢就好啦,有監坐。
GPHONE 仲要俾錢去爆房、勞心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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