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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於2016年被指其議員宣誓無效,同年11月2日他夥同同政黨另一位前議員游蕙楨及3名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因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梁頌恆在2018年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並判監4星期,當時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原訟庭今年6月開庭處理他要求推翻定罪及減刑的申請,今日(2日)駁回他的上訴,他因此須即時入獄服刑。至下午近3時半,梁頌恆被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
原訟庭法官陳嘉信認為定罪並無不穩妥之處,刑罰亦並非明顯過重,遂駁回其上訴申請。代表梁頌恆的大律師郭憬憲表明打算上訴至終審法院,稍後會先向高院申請取得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
梁頌恆提出的上訴理據是,法庭要裁定他非法集結罪成,控方就必須證明他的行為令當時在場人士合理地害怕社會安寧受到破壞,以及他知悉其行為會對人帶來這效果。
上訴方指,梁當時真誠相信自己有權返回立法會會議室重新宣誓,事發前他去過會議室更獲保安開路,主席梁君彥亦曾表示會為他再次監誓。況且他是在本案發生後,才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
但法官陳嘉信卻持相反意見,指出控方根本毋須證明梁的主觀意念,只須從客觀準則,證明他的行為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會做出非法的實際暴力行為。
陳官指,即使梁真誠相信自己有權進入會議室,也不代表他與同案其他被告肆意衝擊保安防線的行為可免受法律懲處,正如原審裁判官正確指出,即使梁當時是議員,這仍不能免除他們在會議廳範圍內的刑事責任...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902/mobile/bkn-20200902122025624-0902_00822_001.html

拖足四年威完始終都要找數....
違法就要受到應得懲罰。



引用:
原帖由 moyy 於 2020-10-20 04:02 PM 發表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於2016年被指其議員宣誓無效,同年11月2日他夥同同政黨另一位前議員游蕙楨及3名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因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梁頌恆在2018年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並判監4星期,當時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原訟庭今年6月開庭處理他要求推翻定罪及減刑的申請,今日(2日)駁回他的上訴,他因此須即時入獄服刑。至下午近3時半,梁頌恆被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
原訟庭法官 ...
689 DQ 佢之後佢都 謝九曬啦



引用: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10-21 06:48 AM 發表

689 DQ 佢之後佢都 謝九曬啦
冇咗議員呢個職位乜都死啦



引用: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10-21 06:48 AM 發表

689 DQ 佢之後佢都 謝九曬啦
俾班壞腦曱甴捧上位.....
意氣風發點知玩大左跌鳩死!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moyy 於 2020-10-21 02:30 PM 發表

俾班壞腦曱甴捧上位.....
意氣風發點知玩大左跌鳩死!
畀長毛呢班舊人
捧到佢哋上天
等佢哋跌死
其實 新派係
畀舊人 整蠱



引用:
原帖由 漁夫 於 2020-10-21 08:42 PM 發表

畀長毛呢班舊人
捧到佢哋上天
等佢哋跌死
其實 新派係
畀舊人 整蠱
比勝利沖昏左頭腦 咁就崩潰咗呢



引用: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10-21 10:45 PM 發表

比勝利沖昏左頭腦 咁就崩潰咗呢
個傻仔已經崩潰咗



引用:
原帖由 漁夫 於 2020-10-21 11:07 PM 發表

個傻仔已經崩潰咗
呢條純正嘅香港曱甴 叛國賊



引用: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10-22 07:16 AM 發表

呢條純正嘅香港曱甴 叛國賊
689 D q咗佢 等於益咗佢 唔係佢要坐監坐好耐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10-21 10:45 PM 發表

比勝利沖昏左頭腦 咁就崩潰咗呢
入世未深叻唔切,
咁就做左屎忽痕。



引用:
原帖由 moyy 於 2020-10-22 11:43 PM 發表

入世未深叻唔切,
咁就做左屎忽痕。
大家睇下陳同佳 就知道年青議員嘅 心態



引用: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10-23 07:20 AM 發表

大家睇下陳同佳 就知道年青議員嘅 心態
網上佢同漢姦郭文貴 精彩對話曝光 真正嘅漢姦



引用:
原帖由 漁夫 於 2020-10-23 09:23 AM 發表

網上佢同漢姦郭文貴 精彩對話曝光 真正嘅漢姦
郭文貴好似已經畀人拉埋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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