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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早前要求公開被除牌的教師資料。梁振英今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再次質疑教師是否有份令到本港青少年變得激進。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其後在社交平台發文駁斥梁振英,無視青少年激進化的原因是政府漠視民意。

葉建源在社交平台發文,指青少年激進化的核心原因,是由於政府漠視民意、警方濫權濫暴等。他表示,梁振英如果要調查原因的話,應當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他又指,梁振英引用英國公開教師資料的例子,但又絕口不提英國設有公平的聆訊制度,更不會接受匿名投訴,認為梁振英是刻意放大一點,來合理化他隨意攻擊教師的做法。

梁振英晚上再發文與葉建源「隔空開火」,他質疑是否實名投訴就可以公開被投訴教師的資料,又指政府不設獨立調查委員會一事,與調查教師失德沒有關係。






姓葉的為了政治做皇已出了賣教育靈魂, 由他第一日入立法會說話時的嘴臉已可知一二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400733/即時-港聞-梁振英疑教師是否令青年激進化-與葉建源-隔空駁火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以下是梁振英最新文章問葉建源

#感謝葉建源願意公開討論英國開名的做法。
一星期前,葉建源就教師被除牌一事見記者,有記者問:「點解你地唔考慮用英國的TRA, Teaching Regulation Agency的做法,公開教師的名單呢? 」

#葉建源不敢答只是反問:「如果你有了解TRA的做法,它怎會只是公開名字這麼簡單?沒有其他制度了嗎?你了解詳細一點再來問吧,它的成員包括什麼?它整個制定聆訊程序是怎麼樣,然後再說。」

既然 #堂堂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有此一問,我就把英國TRA的制度、成員組成和聆訊程序「詳細」向葉建源介紹如下,並嚴正要求葉建源同意照抄TRA的做法。#請葉建源駁我。

1. 首先,以下人士或機構對教師嚴重失德的指控可轉介到TRA:學校、僱主、警察、Disclosure and Barring Service (另一個規管教師的機構)、其他監管機構以及公眾。

2. #TRA是英國政府教育部的執行機關(executive agency),由政府授權。TRA的 Professional Conduct Panel是通過政府公開招聘進行委任的(recruited through a public appointments process),Panel只是對失德行為進行判定,對除牌與否做出建議,而最終做出除牌裁決的是TRA的高級職員(senior official),代表政府的國務大臣達成做出裁決。

3. #TRA有責任調查每一宗投訴轉介,TRA如決定展開調查,會書面通知涉事教師,說明指控內容,並建議教師向法律專業人士或工會代表就調查尋求意見。教師可以在4周內對指控作回應,教師在這個階段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回應指控,也可以把學校調查的文件發回給TRA作為回應。

4. 回應期限到期時,由TRA職員組成的處理小組(determination panel made up of TRA staff)將負責做出決定,如果處理小組認為案件需要被調查或者存在可構成除牌結果的嚴重性,那麼TRA聆訊小組將把證據遞交給提控官(presenting officer),提控官是TRA委任處理案件的律師,並在專業操守小組(professional conduct panel)上進行陳述相關證據和指控。如果處理小組認為涉事教師並不在監管範圍、或案件無需回答、或並不嚴重,則會結案並通知教師和投訴轉介人。

5. 專業操守小組(professional conduct panel)的組成包括3名獨立人士(不是受僱於TRA或教育部)。小組必須包括至少1名教師、1名業外人士(從來沒有做過教師),而第3名成員可以是曾經擔任過教師但並現在並不符合“教師成員”的條件,其將被認為是“前教師成員”。其中一名人士將成為該小組的主席,專業操守小組將就指控是否成立作出共同的決定。如果情節屬嚴重失德,可建議除牌。小組有一名獨立法律顧問就監管程序和法律問題提供意見。

6. 案件交到專業操守小組後,教師會收到通知書,列明誰是提控官、對什麼指控進行聆訊以及處理小組為什麼決定將案件遞交到專業操守小組的摘要,隨信附有教師的回應表格,教師需在2周內回交該表格,表格要求教師回答是否承認所有指控,如果承認指控,是否承認指控構成嚴重失德。TRA的嚴重失控包括3項罪名:1.不可接受的專業失當 (unacceptable professional conduct) ; 2.可玷污專業名譽的行為 (conduct that may bring the profession into disrepute);3.曾被相關刑事定罪 (has been convicted, at any time, of a relevant offence)。

7. 如果教師承認所有事實以及這些事實構成嚴重失德,表格會要求他們表示是否要求會見或聆訊(a meeting or a hearing)。如教師承認所有指控以及承認指控構成嚴重失德的時候,其可申請案件在聽證會舉行,而非進行聆訊(但並意味著會自動做出除牌的決定)。如果教師不承認所有指控,或者承認指控而不承認構成嚴重失德,則有必要進行聆訊以調查事實。

8. 專業操守小組會進行閉門會議,在法律顧問的協助下考慮遞交上來的文件。這階段沒有證人、提控官和教師參加。專業操守小組的決定是公開的。#公眾包括媒體可進入會議室聽取小組主席大聲讀出其決定。會議的公開通知在政府網站上公開。

9. 如果小組認為案件構成嚴重失德,在閉門會議中決定是否除牌,最終裁決將在1個工作日內做出,涉事教師及投訴人將在決定做出的2個工作日內得到通知,決定的摘要將在2周內在網上公開。

10. #專業操守小組的聆訊一般是公開的,所有公眾包括媒體可以旁聽聆訊。如果教師認為聆訊(或部分聆訊)應該私下進行,可以提出請求並提供原因。申請可以在TRA安排聆訊之前提出或聆訊當天向小組提出。小組在以下情況可以排除公眾參與聆訊(或部分聆訊):符合正義;教師提出閉門聆訊的請求,而小組認為請求不違背公眾利益;有必要保護兒童或敏感證人;可以閉門聆訊的例子包括當聽取某人的醫療情況或病史時、或者當證據涉及兒童並且可能令其身份曝光時、或者當兒童或敏感證人作證時。

11. 短期除牌:在案件的任何階段,TRA可考慮發出短期除牌的禁令(Interim Prohibition Order), 短期禁令在案件結束之前禁止涉事教師進行教書工作。如果TRA考慮發出短期禁令,涉事教師會收到信要求在7天時間內提供額外的資料。一旦收到回復或超過期限,TRA的高級成員將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有關短期禁令的決定。而一旦發出短期禁令,TRA將通知教師及其僱主,涉事教師可在6個月申請重審短期禁令,並在每個6個月後再次申請。短期禁令並不影響案件除牌與否的最終決定。

12. 求情(mitigation):如果嚴重失德行為成立,小組會要求教師或其代表是否提出求情理由

13. 上訴:被除牌教師可以在28天內提出上訴,上訴將直接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不可對TRA、教育部、或國務大臣做出。

14. 除牌的目的。除牌禁令意味著一個人被永久禁止(prohibited /banned from teaching for life) 在學校、六年制學院、16-19學院、相關的住宿或兒童的家進行教育工作。這包括學術機構、免費學校和獨立學校。#除牌的根本不在於懲罰涉事教師而是出於保護學生、維持公眾信心以及樹立高標準的責任。(A prohibition order is not intended to punish the teacher concerned. Prohibition orders are imposed to fulfil the remit of protecting pupils, maintaining public confidence and upholding high standards). 在考慮教師行為的嚴重性時,重要的考慮是教師對學生在觀念和行為上的影響。(In considering the seriousness of the behaviour, it is important to consider the influential role that a teacher can play in the formation of pupils’ views and behaviours. For example, a teacher’s behaviour that is judged to promote extremist political or religious views or actions should be viewed very seriously in terms of its potential influence on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 and as a possible threat to the public interest, even if no criminal offence is involved)。

15. 一個投訴案件進入專業操守小組的階段,TRA就會聆訊或聽證會開始之前的一個禮拜在政府網站上發佈通告,#發佈的信息限制在教師的姓名和他們擔任教師的地點、小組會議的時間和地點。在聆訊開始,指控會被大聲讀出,之後媒體可以申請再次取得其內容。在嚴重失德成立的案件中,裁決做出的2個禮拜內,案件的摘要將在政府網站上公開。該摘要包括小組的調查結果、小組對國務大臣做出的有關是否除牌的建議、TRA高級職員代表國務大臣做出的是否除牌的最終決定。該摘要中涉及的兒童和證人都將保持匿名。

16. 如果調查發現存在失德行為,調查結果就會被公開,即使涉事教師最終沒有被除牌。如果教師被除牌,TRA必須公佈所有決定,並包含以下信息:教師的姓名、出生日期、教師註冊號碼,教師最後工作的機構或地方當局,除牌禁令做出的日期以及生效的日期,做出除牌決定的原因,公眾包括媒體可以申請查看所有被除牌教師的名單,這包括被短期除牌的教師名單,除牌的信息會記錄在僱傭檔案(Employer Access)中,所有潛在的僱主可以看到教師是否有不良記錄,如果教師存在嚴重失德但沒有被除牌,僱傭檔案也可以看到,如果沒有一個指控是成立的,或指控達不到嚴重失德的程度,則有關案件的信息不會記錄在僱傭檔案或在網絡公開。
(完)

[ 本帖最後由 男E 於 2020-10-18 08:39 PM 編輯 ]



邪教教主葉建源正仆街冚家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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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脅孽賤緣正垃圾人渣,偏袒黃黑較屍荼毒學生,你想唔想你個仔做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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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梁振英果D教師好明顯係有問題,唔係點會教左梁生e種人出來。


削骨療毒首要清理黃教畜


香港有CY講真話
黃絲黑衣實唔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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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特區教育根本是特區百年發展大計


教畜收皮啦!


On lun9 班垃圾暴力破壞所以就要聽,咩道理。誰大誰惡誰正確


CY再次串爆港奸人渣孽變猿, 孽變猿不斷迴避學生被煽動去違規犯法, 到底相關教棍是否應該付上責任, 既然有責任又點解不可以公開有關誤人子弟荼毒學生的人渣教棍資料, 孽變猿要繼續包庇縱容這班教育界毒瘤人渣啊...


葉畜如果加撇鬚,成隻日本狗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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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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