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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今日(8日)公布有關投訴裁判官何俊堯早前處理6宗審訊行為的結果,有關案件的上訴或申請刑期覆核時限已屆滿,總裁判官經深入了解,以及閱讀每宗案件的裁決理由或判刑理由的錄音謄本,認為針對何俊堯就上述案件的司法行為投訴不成立。



司法機構自己人查自己人,毫無公信力,必須設獨立委員會監察投訴法官的機制。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dotdotnews.com/s/202010/08/AP5f7e9b6ce4b04966316980f6.html



官官相衛,結果早已定局


引用:
原帖由 kqj 於 2020-10-9 06:46 PM 發表
官官相衛,結果早已定局
請問有邊個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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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證明法院無法自我糾錯,必須改革


狗狗相餵

毒媒犯民政棍不斷將每樣事政治化,製造更多反政府市民反政府而獲取紅利(選票),香港人冷靜思考下我們需要什麼?呢d政棍為社會民生又做過什麼?不要淪為犯民政棍利用上位嘅工具。



自己查自己,成立至奇了


背後大BOSS姓馬!


如果成立 以後黃官點敢輕判曱甴?😚如果黃官合理重判曱甴 容乜易再冇乜曱甴出來黑暴威脅政府反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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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班自己友預料之中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投訴裁判官何🐕結果不成立 投訴機制做吓樣比大家睇 投訴接受態度照舊 預咗是這樣結果🤔


引用:
原帖由 johnlong18 於 2020-10-9 06:18 PM 發表
司法機構今日(8日)公布有關投訴裁判官何俊堯早前處理6宗審訊行為的結果,有關案件的上訴或申請刑期覆核時限已屆滿,總裁判官經深入了解,以及閱讀每宗案件的裁決理由或判刑理由的錄音謄本,認為針對何俊堯就上述案件的司法行為投訴不成立。

https://dw-media.dotdotnews.com/dams/product/image/202010/08/5f7e9a0ce4b01f39e7e9f89d ...
俾人有一種感覺
就是區院法官查高院法官
結果顯示出這種感覺



應該反過來問律政司的檢控方律師,咁粗疏薄弱嘅証供,憑什麼要告上法庭呢?有無提醒處理案件嘅高級警務人員,要檢控成功的因素,証據,執法人員嘅証詞等等等等等,法律上的扼要地方。等同律政司要警察空槍上陣。法官見到嘅疑點,檢方與辯方律師都應該見到,最多法律觀點不同,對法律解釋有高低理解。但現在是連表証,控罪都完全唔合格。仲花費甘多人力,物力去做笑話?定放水俾辯方律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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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只能靠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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