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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hnlong18 於 2020-10-9 06:18 PM 發表
司法機構今日(8日)公布有關投訴裁判官何俊堯早前處理6宗審訊行為的結果,有關案件的上訴或申請刑期覆核時限已屆滿,總裁判官經深入了解,以及閱讀每宗案件的裁決理由或判刑理由的錄音謄本,認為針對何俊堯就上述案件的司法行為投訴不成立。

https://dw-media.dotdotnews.com/dams/product/image/202010/08/5f7e9a0ce4b01f39e7e9f89d ...
俾人有一種感覺
就是區院法官查高院法官
結果顯示出這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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