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要學下台灣
好似呢類冇證據下,質疑政府違法,居然要政府出黎證明澄清?
台灣政府有兩招可以對付
公然侮辱或誹謗公署罪
社會秩序維護法,誣衊政府影響到社會人心不安,又毫無證據
家屬敢咁做等住被移送法辦
而且棄保潛逃,社會上根本冇人會同情
只有香港咁奇怪,做賊個賊交保後走左佬,賊人家屬仲好意出黎嘈
點解俾佢地走到佬? 政府要出黎交代
睇下台灣陸委會官方點回應五瞞著草偷渡到台灣
不承認不否認,理都懶得理
邊有人敢日日嘈要台灣政府交代
個台灣媒體人幫忙偷渡,爆完料之後都禁聲,冇再出黎講野
[ 本帖最後由 sclee1209 於 2020-10-9 04:05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