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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20-10-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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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020-10-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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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2020-10-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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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2020-10-8 14:48
引用:原帖由 larry64 於 2020-10-6 01:04 發表
教育局表示,已經於9月下旬取消一名教師的註冊,指該名教師於設計的校本教案、教學材料及工作紙,有計劃地散播港獨信息。據了解,被取消註冊的教師是來自九龍塘宣道小學。 教協表示,一直跟進有關個案,認為教育局決定取消教師的註冊,是處以教育界的極刑,程序並不公義,教協正協助相關教師上訴。 教協批評,教育局沒有...
教育局沒有認真聽取涉事老師的答辯就單方面作出判決,並向學校校長和老師分別發出譴責信和書面警告 ... 嚴禁佢返學校呢點的確太強了,可能有議員見咁樣出來抽下水,取消資格及無得做係合理。但要人成世唔行入學校又好似太誇了。香港有行動自由,除非犯嚴重罪行,都唔會用到禁去XXX呢種手段。
應參考性犯罫者的懲罰法,犯性罪行者以後不得從事教育工作,你行入學校可以,但個別學校(例如出事學校)都可以出唔歡迎告示/黑名單,禁止/拒絕佢入去。判佢以後無得做教師都足夠收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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