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854
真係講得太好了 ! 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機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才能更好實現司法公正、社會公正。
法治是香港核心價值,廣大市民一直對香港司法寄予厚望。但香港司法公信力近來日益下降也是不爭的事實。近日公布的一份民調顯示,超過一半受訪者“不信任”香港司法機構,約九成受訪者認為香港法官在判案時受到政治因素影響。然而,香港司法界一些人無視廣大市民對于司法不公的批評,將“司法獨立”作為擋箭牌,給向司法機構提出意見建議的人扣上“干預司法”“將司法政治化”的帽子,把香港司法視為說不得也碰不得的“獨立王國”。一旦司法失去市民信任,法律失去應有尊嚴,香港的法治基石就會岌岌可危。
香港市民之所以心寒齒冷,“警方抓人、法官放人”的司法積弊難辭其咎。“修例風波”以來,涉及縱火、襲警等重罪的多宗案件在被告承認控罪的情況下,被法官輕判了事甚至無罪釋放;一些法官將香港警察當作“不誠實的證人”,卻將“港獨”分子稱為“未來的社會棟樑”;愛國愛港法官受到排擠,輕判暴徒的法官卻能升職加薪,亂港者揚言法院內有幫手“守住最后一道防線”。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直言不諱:法院在過去一年裡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一些法官包庇違法暴徒,全然忘記了“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司法誓言。

一些人打着“司法獨立”的旗號,以“三權分立”混淆視聽,妄圖擴大司法權,把香港司法機構變成可以脫離社會監督的“獨立王國”,進而削弱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管治權威,抗拒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這是對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和香港政治體制的歪曲。我們必須再次強調,基本法保障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但司法獨立不等于司法獨大或司法至上。
的確,司法機構不應政治化,但這不意味着法官可以不具備基本的職業倫理和職業操守。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法官宣誓就職的誓詞都要求尊重、維護憲法和法律。香港特區法官在宣誓時已明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意味着在“一國兩制”之下,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都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都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沒有憲法法律保障下的憲制秩序,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獨立和司法公正。放任那些喪失專業操守的法官曲解“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輕判縱容暴徒破壞法治,才是令司法機構“政治化”的罪魁禍首。法治觀念淪喪,不僅維護不了所謂“司法獨立”,反而會破壞司法獨立賴以存在的根基,讓社會政治化加劇,司法公正和社會公正也必將受到嚴重破壞。
濫用司法覆核、允許律師玩法證遊戲、未能“最好和迅速”地處理積壓案件……烈顯倫此前在報端撰文,指出香港司法的弊病與亂象。“良藥苦口利于病”,將“烈顯倫之問”作為一劑良藥,將市民的呼聲作為改革的方向,香港司法才能重新回到正軌,護衛法律尊嚴。

https://wap.peopleapp.com/article/5988580/5905357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