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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任展鑾. 於 2020-9-28 04:46 PM 發表
美帝聯邦法官
1樣可以判白宮或總統輸官司
民進黨四年前充公國民黨黨產。到最近法庭判充公不當黨產不違憲法,但國民黨黨產是否不當黨產還需調查。
未經調查就已經充公人哋黨產,民進黨就係非法侵吞國民黨黨產。法庭不但冇譴責民進黨,竟然連叫民進黨退還國民黨黨產都冇。唔知係黨大、定係法大。

[ 本帖最後由 ntworks 於 2020-9-28 08:4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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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任展鑾. 於 2020-9-28 08:48 PM 發表

ching真留意台灣政治
如以香港司法考慮
法庭或與訟雙方都可能將官司爭議斬件
而且還需調查同未經調查兩者有距離ching莫自行推論
申請人(如國民黨)是否只打憲法,要求法庭處理甚麽法律或/程序/事實問題,用狀紙寫明,唔係鄉土群醜咁UpUp吓
咁樣係顯示唔到黨大定法大 ...
民進黨冇經調查就充公國民黨黨產,就係當法律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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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任展鑾. 於 2020-9-28 09:10 PM 發表

我講多次
咩叫未經調查?
你點知人未經調查?
人家的權力,程序,判斷,舉證門檻
最少人家而家上庭打,憲法挑戰
擁共人士有甚麽資格講人?
如果有調查過,點解法院判下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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