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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過度活躍症的18歲青年,聲稱參與社會運動時受朋輩影響,今年1月夥同兩名男子向葵涌警署停車場的閘門投擲汽油彈,企圖燒毀





中秋可以同啲手足喺入邊一齊食月餅啦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928/bkn-20200928112000601-0928_00822_001.html



引用: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0-9-29 12:12 AM 發表
個人認為判得太重
放火汽油彈係一個嚴重罪行😡個人認為判刑太輕!坐監可以令人生更加精彩又可以陪下啲手足食月餅



引用: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0-9-29 11:21 AM 發表



冇所謂,每個人睇法唔同好正常
真係冇所謂嘅有啲人殺人放火汽油彈破壞打人都扮睇唔到啦



引用: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0-9-29 11:31 AM 發表



討論請對題,講返呢單案,本案青年向葵涌警署掟汽油彈,請問有冇人命傷亡? 如果有,3年10個月就判得公道,如果冇,我就覺得判得太重。

我再重申一次,呢個係我個人睇法,你可以唔認同,再見 ...
嗰個係汽油彈啊!傷到人就唔係3至5年啦!唔識嘅有冇讀法律嘅朋友啊問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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