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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道立終於爆了 - 區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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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月來黨媒黨衛兵大合奏,批鬥法官,誓言整頓司法界,甚至要「摘下假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終於爆了,發十四頁聲明反擊,臨退休檔攤畀人搞,是可忍孰不可忍。正所謂「作者已死」,以下是正確閱讀理解,如果不是馬道立的意思,都一定是我的意思。



聲明劈頭就引《基本法》三處「獨立司法權」「獨立審判」的保證,謂「……此規定強調法院有責任確保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無人可凌駕其上。」馬道立抬出《基本法》神主牌,叫你哋班牛鬼蛇神全部過主,講緊的,不單是一眾紅衛兵,而是那些想「凌駕」司法的所有人。

聲明冇提「三權合作」、不講「全面管治權」,那句「無人可凌駕其上」,當然包括那自認地位超然、核心中的核心的行政長官。

有冇發現行文最古怪之處?前文後理講緊現行刑事訴訟程序的保釋規定,中間無端端開新段有這句:「准予保釋的假定有一項限制:見《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條。」「法院的職責是依據法律審理法律糾紛。法院的職能並不包括裁斷 (例如)政治爭論、倡議任何政治觀點」這段落,是為了洗冤。各位看官,注意「依據法律」四個字,馬道立好含蓄講,法官都係只能「依法」判案,即係提醒大家,有人制訂法律加入十萬種政治考慮,法例煮埋嚟,法官都係硬食,唔好罵我。

忽然一句國安法,行文生硬,又無評論又無補充,兀突插入,然後不再講,即係意在言外,叫你自己領會:國安法的保釋限制係新加的、係例外的、係同以前做法唔同的。

做乜講一句又唔講落去呢?點敢講?唔可以當睇唔到,又唔方便直言,只能前後詳列法律傳統,然後含糊一句國安法。

馬道立示範畀你睇,國安法係地雷陣,要避重就輕,不知所云。請你沐浴焚香,靜觀這一句,參透多幾次,就能接通時代精神,化身馬道立肚裏那條蟲。

聲明多次提及法官量刑的專業與標準,直接抽擊疑似博士與西環法律精英,判辭唔睇,案例又唔識,錯上加錯。還有這句點睛:「代表公眾利益進行檢控的律政司司長,在法律下肩負對其認為錯誤的無罪裁決或刑罰提出上訴或申請覆核的全部責任。」行文特意加上「公眾利益」字眼,正是想敬告法權獨大的鄭姓律政司長,你本應代表公眾利益,不是權貴利益,你掌控檢控上訴各種大權,法治崩壞,你要負上全部責任。

忍無可忍的時候,就要挺身而出!
量刑委員會又來啦,全面人治,仲講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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