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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日,香港警方表示將修訂《員警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整頓對媒體的管理和服務。消息一出,一些不在新聞處GNMIS傳媒機構名單上的無良媒體便開始叫囂,聲稱這是打壓了他們慣常顛倒黑白的所謂新聞自由。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更是在這一問題上添油加醋,繼續像餓狼嗅到獵物一般,借機公然干涉香港事務。面對詆毀與抹黑,往往需要十倍的力量去澄清事實,為此,特首林鄭月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近日接連出面解釋,27日,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就此發表網志,再度強調警方此次修訂對新聞工作者的依法採訪工作毫無影響,亦無損新聞自由。       
我們不妨先來說說,這香港外國記者會到底是何方神聖?根據香港旅遊發展局的資料,香港外國記者會是一個會員制的會所,為來自世界各地的新聞記者提供相聚小酌、用餐聊天的地方。但據早前大公報的報導,香港外國記者會早已由一個聯誼機構變為一個政治組織,頻繁利用午餐會,為反華活動提供政治平臺。近來有關這一組織的新聞,無外乎為港獨撐腰、邀請港獨演講、公然為其搭臺造勢、為亂港頭目黎智英等人粉飾洗白、詆毀國安法......諸如此類,令人咬牙切齒、憤恨透頂。去年,香港外國記者會第一副主席馬凱更是直接被拒絕入境香港,足以說明這一組織作惡多端,乃至不得不被制裁的地步。對於這種組織,我們還能期待它狗嘴裏吐出什麼象牙呢?
回首去年不堪回首的修例風波中的傳媒失實報導,我們不得不為當時被黃媒攪亂的輿論壞境所痛心。傳媒本應充當群眾的眼睛,秉持客觀真實的立場,成為普通市民全方位瞭解社會的觸角。但當他們披上黃背心,就全然忘記了本職工作。他們用帶有濾鏡的鏡頭,始終對準員警的一舉一動,當員警被暴徒襲擊,他們默然,當員警示意性地舉槍自衛,他們拉近鏡頭,紛紛對準員警手中的槍,用手中染黑的筆,殺人於無形。更有甚者,直接揮起拳頭,充當起襲警的黑暴分子。他們在香港的土地上食著俸祿,幹的確是出賣香港的勾當,捫心自問,這脫離了法治、顛倒了是非的自由,是斷不能稱得上是新聞自由的。
傳媒與警方的關係,本應是雙向互助的。這是警方本次修訂通例所努力的方向,張建宗在網志中也表達了類似的意思。修訂傳媒代表的定義,可以讓警方辨別那些只靠繳納會費就拿到會員證的假記者,避免他們為達到非法的目的阻礙警方的執法工作;同時,警方也可以在可行的情況下,安排傳媒代表進入一般不容許傳媒進入的封鎖區域,更好地保證新聞自由。《基本法》是充分保障香港的新聞自由的,我們應當對香港的傳媒界持有信心,對香港警方全力支持,對香港的未來懷有光明的期冀!



香港的黃媒體,只是美國的狗。
它們的確是很”盡責“很忠誠” 的狗。
出色的完成做狗的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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