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明年一月便要退休,由張舉能接任終審庭首席大法官。在剩餘的四個月任期內,馬道立做了兩個令全城嘩然的大動作:
1. 充滿爭議的裁判官何俊堯明調暗升至高等法院,今次調職其實是獲加薪可高達50至75萬元。
2. 市民對黑暴以來法庭審判多有質疑,馬雖然罕見發出14頁聲明回應,但總括八字是「意見接受,態度照舊」。
馬道立這些大動作讓人聯想起特朗普不顧任期末不作重大決定的倫理,非要趕進度在大選前提名及通過心儀的保守派大法官人選。關鍵是若特朗普對連任充滿信心能繼續掌控局面,又何必把事情處理得如此難看,連黨內參議員也非議呢?同理,馬道立在急甚麼?為甚麼不能按倫理留給下任處理?
回看張舉能的判案經歷,近年最矚目是2016 年的時候,梁頌恆和游蕙禎拒絕宣誓,成了一宗 DQ 案。DQ 案上到高等法院,當時高等法院的法官說,不會用人大釋法去處理這一宗案件,因為香港內部的法律體系已經可以處理了。後來高等法院判梁游敗訴,梁游不服上訴,案件就去到張舉能那裡,張舉能也是判梁、游敗訴,但他在宣判時卻確立人大釋法有效。由此可見他對基本法這成文憲法對香港法律制度的影響是有深刻而正確的認識。
回歸后人大僅行使釋法權5次,可謂高度克制及尊重一國兩制,但每回公布釋法結果,以公民黨為首的那個法界小圈圈都制式反彈「這是香港司法最黑暗的一天」。是否張對人大釋法、基本法定位的認知,反而讓馬道立趁尚在掌權時要加速完成離任前的部署、框架著張接任后的路線呢?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7 09:10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