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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線國國王   
I put it to you that: 你這個帖子是 another shot in the concerted actions to attack the Judiciary, trying to threaten the judges and the magistrates? [有一次與其他持份者的聯合行動去攻擊司法機構,試圖威脅法官】
Do you admit that?
======
你申報利益:當香港的法官都被共產黨控制之後,對你有什麼好處?
然後,對香港有什麼好處?

[ 本帖最後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5:41 AM 編輯 ]



直線國國王
每一次我質問你,你總是說別的東西。
維穩費如果跟你有關係,我想他們應該換人。
但是如果你是中聯辦的人,當然須要由更高級的人才可以撤換你。
---
我在樓上問你的第一點是:你這個帖子是 another shot in the concerted actions to attack the Judiciary, trying to threaten the judges and the magistrates? [又一次與其他持份者的聯合行動去攻擊司法機構,試圖威脅法官】



直線國國王
你為啥逃避#19.
你開本帖子的目的是什麼?
馬大法官是特首提名而北京委任的,你攻擊他就是反黨。
再者,要令瀏覽者重視你的留言,那麼你首先證明你的質素/政治立場/學歷/政治知識/法律知識/論政能力/有沒有收維穩費/你的專業/你的工作崗位/人生閱歷和你的道德水平【例如 你是否支持習主席,有沒有做任何公益事情】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8 01:58 PM 發表



如果「攻擊」中央委任的官員叫做反黨,他自己攻擊過林鄭特首及鄭司長多少回?反黨多少回?
邏輯思考怎麼這樣粗疏呢?
你這次的邏輯錯誤:
你把“批評”“fair comments” 等同於 “攻擊”。
------
再者,你間接承認了你的本帖子是攻擊了 馬大法官。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8 02:02 PM 發表



這篇社論講得好,也是我質疑馬道立向兩點之一。

明明社會氛圍已改、國安法已立,各人都要與時並進,他憑甚麼在離職前給張舉能劃下一個維持現狀的框框? ...
你這個留言的謬誤:
1. 三年來你對法律問題的表述顯示你的法律水平。
2. 國安法不是關於司法機關的運作。
3. 港版國安法並非全國性法律,怎麼可以透過基本法附件三 延伸到香港?



@vvoy
你的意思是:你提供的鄭月娥特首的公告,就證明 港版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
是不是這意思?



@直線國國王
我剛剛用的詞是:“批評+fair comments”,並非單單“批評”。
重點是 fair comments.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28 05:29 PM 發表

你懂不懂中文 ?
直接回答問題:你是否自己沒有獨立判斷能力,只是相信特首那個公告而認為 港版國安法屬於全國性法律。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5:39 PM 發表

直接回答問題:你是否自己沒有獨立判斷能力,只是相信特首那個公告而認為 港版國安法屬於全國性法律。
@vvoy
本帖子重點不是港版國安法,發帖者企圖用此法例 加強他的一樓論點。
所以,只要他現在同意我對此法例的觀點就行了。
你不必為他護航,雖然他的網名有“國王”倆字。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6:25 PM 發表

@vvoy
本帖子重點不是港版國安法,發帖者企圖用此法例 加強他的一樓論點。
所以,只要他現在同意我對此法例的觀點就行了。
你不必為他護航,雖然他的網名有“國王”倆字。 ...
@vvoy
政治討論是嚴肅的。
既然你採取這種態度,那麼發帖者本來想藉著本帖子所達成的目標就會被。。。
哈哈哈
====
給瀏覽者:
一樓的言論是否發帖者原創,須要由他出來鄭重確認。還有,他最好說說:香港的第二權:法官們 被共產黨控制對他本人有什麼好處,為啥他每天每天都出一些這樣性質的主題。
而瀏覽者可以首先開一個論壇賬戶,拿到200分就可以在本版發表意見:
你們希望 共產黨控制香港的法官麼?



@直線國國王     
你什麼時候才回應這些問題:
---你這個帖子是 another shot in the concerted actions to attack the Judiciary, trying to threaten the judges and the magistrates? [有一次與其他持份者的聯合行動去攻擊司法機構,試圖威脅法官】
Do you admit that?
---“批評+fair comments”,並不等於單單“批評”。重點是 fair comments.
你一樓的在你眼中是否單純攻擊 馬法官?
---本帖子重點不是港版國安法,你是否企圖用此法例 加強一樓的論點。



提示: 違規內容已被屏蔽
@直線國國王   
你說說#21、#23、#56為啥離題。
你問問 @daimonster  能否看到#2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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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樓上說你的一樓關於馬法官 與 張法官的論點都是謬論,都是別有用心想摧毀三權分立中的司法權。
你為啥不直接回應,反而說我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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