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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啲正常,有證有據咁判,坐監先有阻嚇作用。唔似得其他人咁,自己幫個犯搵埋籍口,自己話唔信就唔信


引用:
原帖由 cooltea8118 於 2020-9-24 04:30 PM 發表
去年7月14日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結束後,警方與示威者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衝突,兩名便衣警在商場內遭示威者圍毆及用雨傘...

?20200924162536

沙田新城市廣場暴動案 3被告分別判監40至48個月
...
真笨。搵個醫生話自己有智障嘛。個個都係咁噶啦!



精彩人生


[隱藏]
祝君好運


多D好嗎,得3個咁少


引用:
原帖由 yuen3333 於 2020-9-24 04:33 PM 發表
呢啲咪正路囉! 應該判耐啲仲好
x100



引用:
原帖由 宇宙中的北極星 於 2020-9-24 04:35 PM 發表
遲來的公道!
良心法官, 維護公義.



算坐得少啦!又破壞玻璃欄杆,好似推咗警察落電梯!


[隱藏]
今次算判得輕,好好坐監唔好再犯法了


應該以企圖謀殺起訴


曱甴。。。。。


引用:
原帖由 eclipseone 於 2020-9-24 16:52 發表
正義的法官
x2 做得好



運動結束後,好多人坐完監都未必明白發生緊咩事。坐監的以為自己係為公義、有兄弟撐。十年、唔駛半年我包保所謂兄弟已無人記得你、探你。耳士只係用來「歌頌」,即係「水、坤鳩」班岸鳩曱甴仔做替死鬼,醒目果啲番左屋企數緊錢。

年紀細的曱甴,再唔識醒,好快要入去坐十年都未必知自己衰乜。趁隻手仲乾淨時,快快手放低裝備,好好上學去。



[隱藏]
其實應該判班仆街再踎耐啲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