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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失蹤一個月,音訊全無。家屬和律師們除了盡力確定他們如今身處何方,同樣重要的是想方法了解他們失蹤的經過。

根據各方消息,12 人是在 8 月 23 日早上七點至九點多這段期間,一起於香港東面水域失蹤的。

郭卓堅引述的「目擊者」指,12 人是於該日早上八點多九點,於香港水域內果洲群島東南面的「一尺排」(或稱「一尺石」)停船期間,被一艘高速駛至的白色中國海警船越境逮捕。

中國海警則指,12 人是於當日早上九點多,於北緯 21°54'00'',東經 114°53'00'' 的中國水域毗鄰區被捕。

兩點相差約 66 公里,即 35.6 海浬。

先假設兩個講法都正確,有一個可能是中國海警先在香港水域內控制 12 人,再把他們帶到中國水域毗鄰區遊一圈,以掩飾越境執法的事實,再帶到深圳扣留。

但是,根據維基百科「中國海警」條目,近 40 艘中國海警船中,航速最快的是行 25 節的 2901 號,即時速 46.3 公里。就算用最高速航行,也要近個半小時才能行完 66 公里。如果按郭引述的「目擊者」說的時間地點,即海警和 12 人於早上九點仍在「一尺排」,則似乎不能如海警公布那樣,於九點多出現在所指的中國水域毗鄰區。

第二個可能是,中國海警在「一尺排」控制 12 人後,直接就帶回深圳,根本未有在所說的時間和地點駛到毗鄰區,提供資料只為轉移視線。

第三個可能是,郭引述的「目擊者」說謊,中國海警沒有越境在「一尺排」拉人,而是在中國水域及毗鄰區成功追截 12 人。

要向真相前進一步並非不可能,一係證明郭卓堅錯,一係證明中國海警錯。要證明郭卓堅錯很簡單,海事處只需公開 8 月 23 日早上果洲群島「一尺排」附近的雷達紀錄,指出並沒有他聲稱的船隻活動即可。這亦是家屬早前到警察總部報案的要求。









快d發佈相關資料
證明中國海警是否越境拉人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12-人被捕的三種可能-兼尋果洲群島目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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