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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就扣留48小時,然後送佢上深圳陪下12條傻丙啦,佢一日仲係度,香港唔平靜安穩了


引用:
原帖由 貝才貝才 於 2020-9-24 03:11 PM 發表


返大陸一定打靶
阿爺準備好,準備執行了



引用:
原帖由 明亮的晨星二 於 2020-9-24 03:53 PM 發表



邊個警察仲有幾日退休+準備退休後返大陸住?

載住痴瘋揸車衝關返大陸
咪大家一齊坐監賞月光



引用:
原帖由 forevermore 於 2020-9-24 04:40 PM 發表
不過去東區審,你估有乜結果?
又保釋嚕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一個討論者3.0 於 2020-9-24 04:44 PM 發表


30歲之前都唔好俾佢參予選舉,咁鍾意司法覆核吖哪~
直接送上大陸打靶



引用:
原帖由 一個討論者3.0 於 2020-9-25 09:25 AM 發表


大陸同香港冇引渡條例
用國安法,因為大陸最想佢上去接受審判



引用:
原帖由 一個討論者3.0 於 2020-9-25 01:39 PM 發表


最弊黃之鋒冇違反國安法……而且而家告佢嘅非法集結同蒙面罪係舊年10月嘅事,個時未有國安法~
佢咪醒目嚕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