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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法律制度在有了基本法後,出現了根本性的變化。因爲1997年後的香港,首次出現了內容廣泛的憲制性成文法律,香港的法律制度從沒有成文憲法的普通法制度,變成一個有憲制性成文法律在上的普通法制度,即由英式的普通法,變成美式的普通法制度。

因憲制性成文法律規範的內容包括政治、社會制度和文化、價值體系等,現實上法官就不可能再聲稱與政治絕緣,而是要維護憲制性成文法所規定的一整套制度和體系,要負責平衡社會上的各種價值觀衝突,也就無疑要涉及純法律以外的政治問題。

美國最近有位大法官剛去世,何時補充人選、補充甚麼政治意識形態的人選馬上成為焦點。為甚麼?因爲終審法院需處理很多(廣義的)政治性的問題,如墮胎權、同性婚姻、甚麼樣的限制才符合憲法保障公民有持械的權利等等。不同政治意識形態的大法官,對憲法保護的權利和其實現方式會有不同理解和不同主張。(估計特朗普提名后,保守派對自由派將會由5:4擴大優勢至6:3,美國國策將鐵定更偏保守路線,大家不妨猜猜微信在美國官司是何結果?是言論自由還是國家利益優先?)

在有了基本法後,香港的法庭已無可能避免捲入社會上的政治紛爭。我認為昨天馬道立的言論,顯示他對回歸後的制度和社會現實,缺乏基本的思考,還在用一套既定思維和僵化的法律語言面對公衆和司法現實。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4 07:07 AM 編輯 ]



直線國國王雖然見識有限不知何謂平面立體, 但只要在自己的國度開心過活每一天, 此生足矣.
美國多次展示其與別不同的標準,
香港的民主派,攬炒派甘之如飴.



引用:
原帖由 泉船 於 2020-9-24 04:27 AM 發表
美國多次展示其與別不同的標準,
香港的民主派,攬炒派甘之如飴.
看似雙重標準,其實只有一個標準,便是「以我利益為先」。
美國二戰后推行全球化,到近年不斷退群都是為了美國國家利益;香港攬炒派去年反對引渡逃犯,到今年要求引渡逃犯都是為了反中紅利。



普通法裁決同判刑主要係跟據往例。但今日嘅香港,法官嘅裁決同判刑就只依據法官嘅主觀意志。
香港仲點樣可以講係行普通法!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20-9-24 07:12 AM 發表
普通法裁決同判刑主要係跟據往例。但今日嘅香港,法官嘅裁決同判刑就只依據法官嘅主觀意志。
香港仲點樣可以講係行普通法!
列顯倫有指出某些法官的做法的確與普通法的宗旨相違背。
****
「從我(列顯倫)最近出版的兩本書——Is The Hong Kong Judiciary Sleepwalking to 2047? 和 Can Freedom and Liberal Values Thrive If Common Law Crumbles?

這兩本書中分析的一些案件,如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案、剛果(金)案、立法會宣誓案、西九龍高鐵站案,直接影響中央政府與香港的關係。

這兩本書所分析的很多案件都涉及香港法院對《基本法》的解釋,而香港法院在這些案件中最大程度地用輕描淡寫的方式援引海外晦澀難明的規範和價值——這些價值和規範既與案件的具體問題無關,也完全不適合香港的情況。這種做法是根本錯誤的,也與普通法的宗旨相違背。」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4 09:58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banjo. 於 2020-9-24 09:32 AM 發表
呢條黃屍馬道立, 只係掩耳盜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Vso5Md5F_8&t=29s&ab_channel=周天慧VanessaChow
所以我同意周浩鼎所指,馬道立沒有釋公眾的的質疑,講咗等於無講。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4 10:00 AM 發表

所以我同意周浩鼎所指,馬道立沒有釋公眾的的質疑,講咗等於無講。
解釋就是掩飾
盜賊喊捉賊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24 10:03 AM 發表


解釋就是掩飾
盜賊喊捉賊
有人對法官人身攻擊是真,但正如列顯倫所指法官沒有認清(或故意忽視)基本法這憲制性成文法律的出現對審判重大影響也不假。
在我看來,馬道立只是在避重就輕,迴避關鍵問題罷了。



[隱藏]
因為只有保持呢種法律
先有錢途



引用:
原帖由 tkgb1981 於 2020-9-24 10:23 AM 發表
因為只有保持呢種法律
先有錢途
基本法的出現,只是從英式的普通法變成美式的普通法,照樣有官司打呀,只不通法官審判要符合憲法。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4 10:27 AM 發表



基本法的出現,只是從英式的普通法變成美式的普通法,照樣有官司打呀,只不通法官審判要符合憲法。
通常政治案件先有錢途
如果吾系
只會系有錢人的玩兒



@tkgb1981   
你們對於法律毫不尊重,直呼大法官的名字而不加上“大法官”,甚至用“狗”字出言侮辱。
----
你們知不知道什麼是法治?
。。。
Be You Never so High, the Law is Above You.
點擊:http://www.hk-lawyer.org/content/be-you-never-so-high-law-above-you
Hong Kong  has a well-established system of checks and balances that is of crucial importance in ensuring that the law applies to everyone equally.
One core principle embodied in the rule of law is equality before the law, which is expressly provided for in Art. 25 of the Basic Law. To ensure that no one is above the law, the Basic Law has delineated clearly the separate functions of those who make, those who administer and those who adjudicate upon the law.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4 10:39 AM 發表
@tkgb1981   
你們對於法律毫不尊重,直呼大法官的名字而不加上“大法官”,甚至用“狗”字出言侮辱。
----
你們知不知道什麼是法治?
。。。
Be You Never so High, the Law is Above You.
點擊:http://www.hk-lawyer. ...
第一,
我無用狗字
第二,
尊重系發自內心
無法律規定一定要尊重法官
而系不能藐視法庭
不是不能藐視法官
亦無法律規定不能議論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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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gb1981
好,那麼 馬大法官做了什麼事情令你那麼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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