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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新聞及傳播系學生去年11月「三罷」示威中,在牛頭角被搜出8條未開封的六角匙及一包索帶,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案件經審訊後,梁少玲裁判官認為當日的周遭環境,未能證明被告有意意圖與警方對峙及築路障,今裁定她罪名不成立。惟梁官認為,被告的裝束及見到警員時的反應屬自招嫌疑,故駁回辯方訟費申請。

梁官指,索帶及六角匙雖可用以拆下及縛起鐵欄,供示威者堵路、防守或推進,加上被告當時蒙著面、手持長傘,又攜有防毒面具、生理鹽水、手套等物品,更在警員到場時與其他黑衣人一同逃跑,顯示她是位示威者。不過,控方沒有證據顯示,當日案發地點周遭有人拆下鐵欄堵路,亦沒有肢體衝突發生,故無法推斷被告有意圖利用索帶及六角匙築路障及與警方對峙。另外,梁官認為就本案而言,涉案的索帶及六角匙與入侵住宅、束縛人身及傷害人身無關,故裁定被告無罪。

至於辯方傳召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專業應用副教授潘達培,解釋涉案物品對被告製作畢業作品的用途,但梁官認為無助於解釋被告當日為何身處觀塘及管有該些工具的意圖,故對他的證供不予採納。

被告梁倩珩(21歲)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牛頭角觀塘道管有八條六角匙及一包索帶。


沒有證據顯示係案發地點,就可以無罪!與其他黑衣人一同逃跑,即係一齊啦!搞撚錯!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80699/即時-港聞-大三罷-中大女生涉藏六角匙索帶罪不成立-官指自招嫌疑駁回訟費申請

[ 本帖最後由 曹三豐 於 2020-9-23 04:21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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