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金鐘前任辦租金太貴? 林太「不予置評」:當年經財委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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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wilson1 於 23-9-2020 10:29 AM 發表 鏟走假記者根本係德政 假記者應被拉添,佢地根本係黑暴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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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愛1c蛋 於 2020-9-23 10:24 AM 發表 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只有「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才是「「傳媒代表」。事件引起新聞業界強烈反彈,本港至少九個傳媒工會及組織發表聲明,修訂嚴重影響採訪自由及新聞自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早(23日)反駁說法,指GNMIS在過去是恆之有效,已登記的傳媒機構超過200間,相信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