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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日(22日)致函四個傳媒工會,包括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通知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副本抄送保安局及政府新聞處。

警方公布,警隊認可的兩種「傳媒代表」定義,分別為︰「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持有上述機構所發出的身份證明文件、記者、攝影師及電視台工作人員。 (不包括記協)

警方信函中指,經修訂後會有更明確及清晰定義,並提到警隊傳媒聯絡隊自今年5月已擴大編制至超過300人,「傳媒聯絡隊會向前線人員提供訓練,讓他們理解傳媒的工作,知己知彼。」




掃黃行動: 記協. 記協證仲有咩用?,

慘了.  小童記者無得搵食啦.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526778/警方修訂-警察通例-傳媒代表-須已向政府新聞處登記

[ 本帖最後由 cskch 於 2020-9-22 02:41 PM 編輯 ]



好!踏出整頓假妓者之第一步。


黑記見一隻拉一隻


引用:
原帖由 理+誠 於 2020-9-22 14:05 發表
好!踏出整頓假妓者之第一步。
記協好嬲....... 無佢份.



[隱藏]
港警做得好


引用:
原帖由 cskch 於 2020-9-22 02:02 PM 發表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日(22日)致函四個傳媒工會,包括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通知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副本抄送保安局及政府新聞處。

警方公布,警隊認可的兩種「傳媒代表」定義,分別為︰「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持 ...
好消息



保護孩子,你做得到.
唔好俾D未成年的孩子被利用!



支持香港警察


小童記者 :  Papa I want JR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理+誠 於 2020-9-22 02:05 PM 發表
好!踏出整頓假妓者之第一步。
妓者行業自取滅亡..自己冇操守,唔保護,咪等死...

你睇醫護何等保護自家人,冇專業認證,就算外國醫療專家,國際大醫院院長,都唔準在香港行醫...



仲要工作時一定要穿著好似港交所嘅有特別顏色反光材料+服務機構名稱嘅號衣。無嘅一律當然遊蕩人士。私人當然可以申請但一樣有號碼及另外顏色裝扮。服務機構要有對應紀錄使用人員名錄,不對稱,遺失,破損當然罰錢啦。



引用:
原帖由 cskch 於 2020-9-22 02:06 PM 發表

記協好嬲....... 無佢份.
記協根本就係毒果分支



修訂遲來總比唔做好!
支持警察!



妓協係唔係「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
如果唔係,新通例唔承認妓協發嘅「妓者證」。(#1:唔係。

[ 本帖最後由 tam_n 於 2020-9-22 02:21 P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cskch 於 2020-9-22 02:02 PM 發表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日(22日)致函四個傳媒工會,包括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通知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副本抄送保安局及政府新聞處。

警方公布,警隊認可的兩種「傳媒代表」定義,分別為︰「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持 ...
手足可以變身假醫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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