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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要工作時一定要穿著好似港交所嘅有特別顏色反光材料+服務機構名稱嘅號衣。無嘅一律當然遊蕩人士。私人當然可以申請但一樣有號碼及另外顏色裝扮。服務機構要有對應紀錄使用人員名錄,不對稱,遺失,破損當然罰錢啦。



但一樣可以查及你有身份證掛住身上,遠遠都見到你。現在是混亂。警察好易分神。但有號碼就不同及用不同顏色分左類,因為好多老外攝影照片的所謂記者,賣相為生的。所以可以攞號衣但要登記。著左件可以揾到你嘅衫自然無甘癲。



甘你就唔夠高明了。無名稱先至容易捉。因為其實編號已知那個機構,但冒充者以為好醒一問都唔知點答。更易識破。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