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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法院就社會運動案件的判決,引起不同陣營的意見。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早前發起「KOL推動:改革司法制度。全民聯署」。

近期,伴隨著澳洲籍嘅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辭職「卸膊」國安法;法庭一日「放生」六名暴徒以及濫用司法復核愈演愈烈等系列事件,徹底引起愛港市民嘅嚴重不滿。社會各界關於香港司法改革嘅呼聲越發高漲。
    香港回歸後兩任首席大法官多次公開表示,法庭唔應該捲入政治爭議,但呢啲公開表態並無喺司法實踐中予以嚴格執行。判定《禁蒙面法》違憲就係香港高等法院較為典型嘅一出司法僭越笑話。喺基層法院,「員警拉人,法官放人」屢見不鮮,一啲「黃官」喺判案當中罔顧公眾利益,無限度尊重個人政治主張,做出政治傾向明顯嘅判決。司法獨立而家已經徹底演化成「司法獨大」,判罰標準伴隨法官個人意志而改變。
   就喺916日,法庭再次裁決不公,輕判六名暴徒,或判無罪,或輕判社服令,徹底引爆公眾對香港司法機構嘅信任危機。回顧反修例騷亂以來嘅一啲判例,「黃法官」多次打開方便暴徒潛逃之門,直接導致數百名暴徒逃離香港,「犯罪之後留有後路」好大程度上令到一啲激進勢力產生形勢誤判,搞到法律震懾作用大打折扣。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就曾指出,法院過去一年「幫助創造咗導致街頭混亂嘅社會環境」。喺一啲「港獨」分子刑事案件方面,司法亦係屢見不鮮。今年18日,一名15歲少年喺元朗一帶掟汽油彈被捕,喺法庭上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表示認罪,裁判官水佳麗淨係判處被告18個月感化令,竟然稱贊縱火犯被告係「優秀的小孩」。同樣喺今年8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恐嚇一名報館男記者,裁判官裁定黎智英罪名不成立,引起社會各界嚴重不滿,紛紛促律政司上訴。另一「港獨」分子黃之峰涉嫌煽動他人包圍員警總部等多項犯罪,每次都無一例外獲准保釋。李宇軒、黃臺仰、李東升等一啲「港獨」分子接二連三棄保潛逃嘅事件,亦引發社會關注保釋制度執行標準嘅爭議。「司法獨大」嘅問題喺法律界形成獨立嘅「司法王國」,充分暴露量刑標準隨意、保釋適用隨意、缺乏有效監督等系列問題。
    同樣,濫用司法復核亦違背咗香港民意。數據顯示,從1997年到2019年,每年司法復核數字激增超過30倍,從1997嘅一年得112宗,到2019年高達3889宗,尤其係最近三年司法復核數字大幅增加。有「長洲復核王」之稱嘅郭卓堅就係濫用司法復核嘅典型例子。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亦喺節目入面斥責郭卓堅「作為一個破產人士,申請司法復核後好可能又申請咗司法援助,呢個唔係浪費緊納稅人嘅錢咩」。反對派屢次濫用司法復核追逐政治利益亦係屢次突破底線,譬如喺2015年,前學聯前常委梁麗幗,公然對全國人大常委「八.三一」決定提出司法復核,妄言人大「八.三一」決定在港無法律約束力。毫無疑問,濫用司法復核已經成為咗一啲利益集團特登刁難政府決定嘅工具。
    一啲判例公然違背客觀公正原則,而一啲符合事實嘅判例就引發反對派集中起底抹黑,呢啲都係香港司法亂象,已經嚴重扭曲香港喺《基本法》下嘅管治制度。司法獨立本身無錯,但喺反對派和「黃法官」嘅反作用下,徹底淪為反對派詆毀中國和特區政府並且借機製造混亂嘅機會,直頭係為某啲對中國心懷敵意嘅西方媒體和政客「送助攻」。一個必須要承認並且引起社會重視嘅事實就係,香港司法中嘅一啲弊病已經對香港管治造成咗重大阻礙。司法改革嘅呼聲應該得到香港社會各界嘅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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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勢力休想再輕易干涉香港的司法公正。


香港嘅司法正義唔容攬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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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喺特區政府嘅努力下,民生秩序會越嚟越好,繁榮昌盛曙光再現。


啲黑暴呢,拿了黑錢,冇底線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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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府,只有把黑暴趕走,我哋呢些人才有安生日子


不應該濫用司法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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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整肅香港司法機構、剷除內部毒瘤是唯一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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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即刻革除積弊,肅清流毒,仲香港一個清朗公正嘅司法環境。


犯了罪錯就應該受到懲罰。


一早應該進行改革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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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權力不應該濫用,香港的司法制度漏洞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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