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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香港嘈黎冇用,過深圳同公安傾下


引用:
原帖由 百蚊富翁 於 2020-9-20 04:10 PM 發表
這幾天,我@左央視,新華社,人民日報,環球網等官媒,要求從重懲治12人,除左偷渡罪一年,加上分裂國家罪,起碼判五碌,最少在國內蹲六年以上,回到香港就再痞過。 ...
不如判終身式或打靶仲好  



引用:
原帖由 wilson_ 於 2020-9-20 04:13 PM 發表

一定唔會,呢D叫『人板』!
可以警告唔好再搞事,會有後果



引用:
原帖由 ALFA524 於 2020-9-20 04:45 PM 發表



咁又重得滯,最好20年至30年,OK
睇良好表現和阿爺心情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sam1682828 於 2020-9-20 04:53 PM 發表
所謂家屬,係想救十二瞞徒就直接上去搞啦,係香港有鬼用咩,上去叫十二瞞徒一五一十張如何在港犯法,如何安排偷渡,跟誰人接觸,收左幾多錢,全部爆出來,希望可以減刑。 ...
思想教育  



引用:
原帖由 pqrdownloader 於 2020-9-20 05:16 PM 發表



打靶只係一時,終身個阻嚇力會大好多。
夠阻嚇就得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