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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12:11 PM 發表


你信而已, 唔可以"因為你信"就告我,
法官判罪我無罪, 你重要吊埋法官.........

唔通你信就大哂?
咁啱嘅係十二門逃都係孭緊保,啲狗官扮演緊咩角色?
我都未放你你做咩嘢要走?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1:17 PM 發表


法官扮演緊係律政司唔反對下畀人保釋.

(事實上, 裁判司署審理的案件, 一般都唔會反對保釋,
因為通常係小罪,
如果大罪, 律政司就已經要轉介地院, 高院) ...
水官判詞令人側目。
掟汽油彈都係優秀。
算唔算法律界嘅悲哀?
畀得你保釋候審就係要釐清事實真相。
身無屎師點解會潛逃?
拉得你就係有現場證據,之後有咩事就交俾法律釐清。
係法律之下是否犯人理念有幾崇高,幾優秀都要受到法律約束?
呢啲係唔係法律精神?而香港有幾多個官信守法律精神?
而家嘅官大多立場行先。
仲高叫獨立?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1:39 PM 發表


律政司點解唔上訴?

保釋候審唔係要釐清事實真相, 而係因為罪名輕, 而調查需時,
隨時調查到有結果, 判刑不及拘留的時間長, 產生不公.

而且.....................中共黨人同國民政府對抗時, 都唔少潛逃.
身無屎師點解會潛逃? ...
呢個唔係潛逃理由。
就算點優秀,點崇高係唔係應該受法律規管?崇高就唔使受法律制裁?
犯咗法就應該受到懲罰。
黃官就係個人立場,放生黑暴。



是否一句理念崇高、就可以漠視法律,呢樣先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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