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4,096
  • 回覆: 13
  • 分享: 2
+9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12:11 PM 發表


你信而已, 唔可以"因為你信"就告我,
法官判罪我無罪, 你重要吊埋法官.........

唔通你信就大哂?
舊年黑暴係法院外塗污丶縱火,係大哂定惡哂?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12:40 PM 發表


兩個好明顯唔同人喎!
貼出黎做乜?

一睇眉型都見唔同啦!
你係心盲定眼盲?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1:24 PM 發表


所以最好咪.........除左獨立的: 監察警察濫捕委員會, 監察律政司濫告委員會, 監察特首工作委員會, 監察中聯辦在港工委員會, 監察中共在港管治委員會, 呢幾個委員會之外,
重要再加一個獨立的監察港區人大工作委員會. ...
咁香港國安法例使唔使學足美國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1:35 PM 發表


好明顯係你盲, 因為眉型都唔同, 一個八字眉, 另一個係倒八字.
究竟你有冇見過女人㗎,果條眉畫㗎,鍾意點畫都得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1:40 PM 發表


佢地有眉畫? 你盲架?


除非佢完全無眉毛, 否則畫唔到咁.

上面幅明有化粧啦,儍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1:43 PM 發表


又黎: 警察可以佩槍...............所以人人都可以佩槍?

而且, 我唔明點解你心心念念美國.
因為美國所做好多嘢,黃絲曱甴都話係啱ge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4:04 PM 發表

所以警察就可以濫捕,律政司就可以濫告,法官判無罪就可以鬧法官?
何謂“濫”,一年裏搞破壞丶縱火丶私了次數,不下十萬人次,拘捕萬零人叫濫?
黑暴破壞丶縱火丶私了,算唔算“濫”?
律政司起訴一定要鋤得入,否則就又係“濫”?
黃絲曱甴問候特首丶警察全家祖宗十八代就叫言論自由,鬧一個法官時,就唔準言論自由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4:22 PM 發表

唔係啱唔啱的問題,

正如香港警察好多野都錯(否則唔會有廉政公署),
但點都唔係:警察可以佩槍...............所以人人都可以佩槍?
如果一件事啱唔啱都唔係問題,仲有乜好討論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4:37 PM 發表

所以五大素求其中之一就係對警察呢啲方面作出獨立調整,
不過警察唔肯。
我唯一素求簡單好多,快快查出幕後黑手和黑金來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4:42 PM 發表

你連第一步的邏輯都唔成立,又真係點討論?
(事實上係未到美國係咪一定啱的問題)

因為你一直講美國有點解香港唔可以有?

根據同一邏輯,人哋問番你:警察陀槍,點解我唔可以陀槍? ...
我冇話美國一定啱 ,我眼中美國正一大話王,但黃絲曱甴眼中美爹主子做乜都唔會話錯( 例如向人民開槍)

警察陀槍,點解我唔可以陀槍? ...
各地法例不同, 如果你想陀鎗,你可以去嗰啲容許ge國家( 如果你去問法官法,都一定會咁樣答你)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5:01 PM 發表

你都識講度度唔同,
咁美國有國安法關香港乜事。

又唔見你講香港選特首可以好似美國選州長。
(香港唔係獨立國家,唔好將特首同人地總統比)
又唔見你講香港行三權分立。

要人好似瞎子摸象咁攞一部分黎講。 ...
香港有國安法真係唔關香港事, 咁香港有國安法關美國乜事?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5:21 PM 發表

歷史教訓,唔到人哋唔理。

當年德國納粹黨希特拉,開始制訂法律去迫害猶太人的時候,
如果有人出黎理下,日後的慘劇就可能避免到。

歐美人士為咗當日的「無理到」,後悔到而家!

大家知唔知香港有一間幾大的天主教慈善機構......明愛?
(創立左.明愛醫院,及而家建立緊大學)

佢就係德國天主教為佢無干涉希特拉迫害猶太人,而悔罪所成立的。 ...
你咁講即係自己有就得,將來人哋想有就唔得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5:31 PM 發表

如果你發現美國國安法有唔妥,你絕對可以為此吊佢,
制裁佢啲官員。
但人睇到中共的國安法唔妥,咪吊中共。
絕對公平!

例如,「單膝跪」.......好多地方都係佢領事館前「單膝跪」,
美國聲都唔敢聲一句。

人哋係:我做錯,人哋可以吊我,人哋做錯我可以吊人。
同你講:人有你就可以有,係兩件事
(人去死你又唔去!) ...
吊美國,你咪咁幼稚啦,Black live matter咁耐,死幾多人?連國民警街軍都出過,有邊個國家夠膽發過聲,仲話制裁美國官員,一陣柒普派人暗殺就有



引用:
原帖由 CB1668_2 於 2020-9-19 05:42 PM 發表

你自己怕事,唔出聲/唔做嘢關人咩嘢事?

亦點都係你果一套什麼美國有國安法,香港都可以有的理由吧?

都係果一句:
又唔見你講香港選特首可以好似美國選州長。
(香港唔係獨立國家,唔好將特首同人地總統比)
又唔見你講香港行三權分立。

要人好似瞎子摸象咁攞一部分黎講。 ...
我唔出聲??我出聲係咪要同你報告,我吊美國政府多L過你多多聲啦!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