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500
本月2日起生效。

《星島日報》獨家得悉,特首林鄭月娥下令撤銷施覺民法官為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有關撤令於本月二日生效,並於今日正式刊憲。

消息指,特首林鄭月娥較早前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第 484 章 ) 第 9(2) 條 ,撤銷施覺民法官較早前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第
484 章 ) 第 9(2) 條 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委任,由 2020 年 9 月 2 日起生效。

現公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行使《釋義及通則條例》( 第 1 章 ) 第 42 條所賦予的權力。


撤回委任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7154411-【獨家】林鄭撤銷施覺民為終院非常任法官-今正式



主題標籤 #林鄭月娥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