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259
  • 回覆: 19
觸發修訂《逃犯條例》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自去年10月洗黑錢罪刑滿出獄後,一直未赴台投案,協助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稱,待兩地可通關後,將赴台與律師商討有關陳同佳到台灣自首安排。



台灣大選後,「大粒墨」對小英子來說,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00917/s00001/1600345965827/管浩鳴-台港通關後將赴台-與律師商討陳同佳自首安排



係就唔好去,反正又無逃犯條例


引用:
原帖由 ax7ax 於 2020-9-17 09:36 PM 發表
係就唔好去,反正又無逃犯條例
一世不離開香港。



鬼島會判無罪


[隱藏]
咁多日唔提,今日就講,有冇被人利用去影射12瞞徒送中事件呀?


為佢度身訂做個逃犯條例,都仲未搞到佢,反而就有12傻仔送左中
其實12傻仔家屬應該搵佢算帳啦



犯咗法唔一定要受法律制裁, 假髮狗棺已經示範咗把犯法曱甴放完又放, 曱甴走得就走,
坐監唔係請客吃飯, 陳同佳去台灣要判幾十年刑期, 佢响香港坐過監, 知道坐監的痛苦.
換轉係我, 我一定唔去台灣.



罪魁禍首,全香港人都認得佢


俾我就唔回台灣

on 9

叫聲義士就可



[隱藏]
吹水啫

殺人犯點會自首?

特別是他知政府奈佢唔何,更加唔會啦

你睇大樓,一世唔去澳門就無事,情況一樣

抽水成份高



引用:
原帖由 johnwong9394 於 2020-9-17 09:40 PM 發表


一世不離開香港。
坐一世監
你簡啦?



其實D人已經唔記得佢...


引用:
原帖由 我係掟磚廢青1號 於 2020-9-17 09:52 PM 發表
咁多日唔提,今日就講,有冇被人利用去影射12瞞徒送中事件呀?
都是你想得到

抽水新聞



真係會收一早收咗。
本身單案冇台灣人受害(被殺係香港人),
台灣利用單案抽吓水,
邊會想收果條友 side 米飯養佢。



[隱藏]
要去既一早去左,坐14日就得啦,而家淨係識留係香港
啊牧師不如你同佢一齊去坐14日就可以去台灣警察局自首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