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踢保不等於終止調查 • 六人再被捕 • 已落案控告 】
今年1月1日,大批暴徒在香港島非法集結、設置路障及縱火焚燒商店設施。當日,警方於銅鑼灣一帶拘捕多人,其中五人已於較早前被控以「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名。部份被捕人及後拒絕保釋(俗稱「踢保」)。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詢律政司意見後,於今日(9月16日)以「參與非法集結」、「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等多項罪名重新拘捕並落案控告涉案的四男兩女(年齡介乎22至54歲)。他們將於9月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警方強調,踢保不代表終止調查,被捕人踢保後仍有可能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