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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20-9-17 08:36 AM 發表


其實國安法一定要在大陸審,香港法官根本上冇知識,冇意識,亦冇資格審。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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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PR 於 2020-9-17 11:04 發表


唔可以評論判決有問題??? 要好好想一想
只要有人告,當亊人就得上庭等待法官審判。法官亂七個判,當亊人可以點?

邊度可以制衡司法獨大?



引用: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20-9-17 11:32 AM 發表


只要有人告,當亊人就得上庭等待法官審判。法官亂七個判,當亊人可以點?

邊度可以制衡司法獨大?
重點係"只要有人告"呢五個字 法庭唔可以告人 要警察拉 由律政司告 而且如果識玩 冇刑事成分 幾千蚊當畀乞兒



我曾經喺某個師兄個貼裏面貼過 就算佔旺單嘢 擺明貌視法庭 都係由律政司告 如果律政司唔提證據 法庭都吹佢唔脹


[隱藏]
兩單唔記得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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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7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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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PR 於 2020-9-17 12:01 發表


重點係"只要有人告"呢五個字 法庭唔可以告人 要警察拉 由律政司告 而且如果識玩 冇刑事成分 幾千蚊當畀乞兒
警察都有黃警,點黃警去做嘢咪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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