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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天在西九龍法院提訊的支聯會維園六四集會案件,有兩名被告缺席聆訊,分別為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以及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控方稱根據入境處紀錄,他們兩人已經離港,控方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裁判官以控方未能證明被告的確收到傳票而缺席聆訊為由,暫不頒布拘捕令,但容許控方在掌握更多資料時再度提出申請。控方隨即表示在下次提訊前,會派專員去通知羅和張出庭應訊。

羅冠聰在警方發出傳票前已經離開香港,更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正被警方通緝。至於張崑陽,早前有傳他於今年八月已離港赴英,但他之後只是在社交平台交代已在香港大學中國研究及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畢業。

控方昨天指稱,案發於今年六月四日,惟羅冠聰於六月二十七日離港,故羅是明知自己犯了法而潛逃離港。涉案傳票是於八月六日發出,警方已於當晚致電通知被告,但張崑陽仍在八月十四日離開香港。惟裁判官表示,羅是於傳票發出前已離港,而且發出傳票僅是法律程序,不能證明張是收到傳票後才潛逃離港。
張崑陽在缺席聆訊後,於昨晚在Facebook貼文首次證實於上月已離港,但不肯披露身在何處。他指在《港區國安法》來臨之先,也在考慮應否及時離開的問題,但他一直很希望可以盡自己的能力堅持下去,能留多久便是多久,至八月形勢逐漸惡化,出於安全考慮離開了香港,而局勢未明,歸期未定。




裁判官以控方未能證明被告的確收到傳票而缺席聆訊為由,暫不頒布拘捕令...
控方隨即表示在下次提訊前,會派專員去通知羅和張出庭應訊...
人都走咗...都唔知道 "呢埋"邊度?點揾人通知?裁判官玩法律玩嘢?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00916/00176_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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