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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nnam 於 2020-9-15 11:55 PM 發表
收費載‘客’取酬先係犯法,運貨冇事。
佢咁講囉,邊樣真?
運輸署回覆本報指只有輕型貨車、中型貨車或重型貨車牌照能以出租或取酬方式載貨,署長亦不會為私家車發出裝載貨物許可證,換言之,無論是否擁有出租汽車許可證,只要是七人車而非客貨車,均非法取酬運送樣本。

大律師陸偉雄稱,若以私家車作商業用途,取酬送貨(如樣本)即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52條,初犯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引用:
原帖由 GPR 於 2020-9-16 07:30 PM 發表
係唔係喺地盤開完會 用自己架私家車送業主返佢寫字樓 都係犯法???
你唔識睇上文下理?你睇返我quote果位師兄係講乜先
牛頭唔搭馬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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