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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聞評論] 涂謹申指即使內地有權調查特區應要求將12港人遣返 - RTHK ...
#1
發表於 2020-9-15 13:27
12名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的港人,被刑事拘留於深圳鹽田公安分局20多天。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回歸以來,很多觸犯嚴重香港法律的港人潛逃內地被捕後,內地於返涉事者到本港前,均沒有以非法越境罪控告涉事者。 有份協助12名港人家屬的涂謹申又說,即使內地有權調查案件,特區政府亦應有合理關注,包括被捕者...
12名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的港人,被刑事拘留於深圳鹽田公安分局20多天。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回歸以來,很多觸犯嚴重香港法律的港人潛逃內地被捕後,內地於返涉事者到本港前,均沒有以非法越境罪控告涉事者。
有份協助12名港人家屬的涂謹申又說,即使內地有權調查案件,特區政府亦應有合理關注,包括被捕者是否得到應得法律保障,包括聘用自行選擇的律師。
他表示,既然特區政府認為12人觸犯香港法律,就應該要求內地將12人遣返本港,質疑如果政府沒有要求遣返,就不符合一貫做法,令人質疑特區政府想借內地,去審判涉案人士在香港的行為。
逃生令我好亂!
以前成日話政府唔聽意見夾硬嚟!
原來只係唔可以對香港。
對內地就可以打橫來,乜都得㗎?
要求遣返?根據乜嘢法?
借內地去審判?講到佢地冇犯法咁喎!
其實係大陸係坐監,果班去到台灣咪又係坐監!
有乜所謂呢!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49687-20200915.htm?spTabChangeable=0
[ 本帖最後由 dtw 於 2020-9-15 02:0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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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20-9-15 14:17
引用:原帖由 MoonRackers 於 2020-9-15 02:13 PM 發表
講多無謂!叫逃生唔好推個波畀人,直接同阿爺講! 公淫高佬話搞緊,唔知搞成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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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20-9-15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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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20-9-15 14:53
引用:原帖由 ED1988 於 2020-9-15 02:45 PM 發表
"他表示,既然特區政府認為12人觸犯香港法律,就應該要求內地將12人遣返本港,質疑如果政府沒有要求遣返,就不符合一貫做法,令人質疑特區政府想借內地,去審判涉案人士在香港的行為。"
唔該塗生咪唔理羅冠聰! 快D叫英國送佢番黎! ... 德國亦有2件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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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20-9-1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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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chantinlung 於 2020-9-15 02:52 PM 發表
1. 如果香港可以要求內地交還涉嫌在港犯罪者,是否內地也可要求香港交還涉嫌在內地犯罪者?
既然想咁,點解唔建立一套引渡制度和條例呢?
2. 回歸以來,很多觸犯嚴重香港法律的港人潛逃內地被捕後,內地於返涉事者到本港前,均沒有以非法越境罪控告涉事者。→ 但係,告唔告係內地嘅權力播,唔告係人情,告係法理。等於有人高買,店東可以選擇唔報警放你一馬,但唔代表以後都唔報警呀! ... 其實比較多係大陸冇犯法,用遞解出境比較多。
係大陸境犯咗法就一定找數先,邊個地方、國家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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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2020-9-15 14:58
引用:原帖由 4仔太郎 於 2020-9-15 02:57 PM 發表
仲要食人血饅頭幾耐 選舉前一定唔會比佢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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