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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涉嫌偷渡往台灣期間在內地水域被中國海警拘捕,遭關押深圳鹽田看守所,美國國務院對事件表示關注。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Twitter上發帖,強調該12人是在海上非法越境被逮捕,並指他們並非民主活動人士,而是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分子...



哦...呢次分分鐘可以判終身喇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2.hkej.com/instantnews/current/article/2581399/華春瑩:被捕12人圖把港由中國分裂出去



「分裂國家罪」可不是小罪啊。


嘩, 咁大罪, 喺大陸有L排坐喎, 呢12件仆街執到啦.


去到咁盡,死路一條
引用:
原帖由 banjo. 於 2020-9-13 08:29 PM 發表
嘩, 咁大罪, 喺大陸有L排坐喎, 呢12件仆街執到啦.



[隱藏]
外交部出聲,佢地今次都幾大獲


犯民一出聲,等於12逃犯判重D


已經說明了一件事
香港國安已將所有資料移送內地,呢單案由內地審訊,是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首次由內地審訊香港叛國賊…………


走佬玩死左自己



引用:
原帖由 主天使 於 2020-9-13 08:35 PM 發表
犯民一出聲,等於12逃犯判重D
有冇全屍都冇所謂,犯民美狗只係要血啫。。



本來一年半載可以返香港,畀塗緊身搞到隨時要槍弊


[隱藏]



分裂國家案件,在完成所有初審、覆審等程序前,都唔會批準親人探望
而整個審訊過程真係有可能持續三、五年……



引用:
原帖由 tony.hk 於 2020-9-13 08:53 PM 發表
分裂國家案件,在完成所有初審、覆審等程序前,都唔會批準親人探望
而整個審訊過程真係有可能持續三、五年……
唔係咁開心嘛



違法達義


完全體現一國兩制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starr 於 2020-9-13 08:47 PM 發表
本來一年半載可以返香港,畀塗緊身搞到隨時要槍弊
打毒針嗻,冇得槍斃架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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