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一世難買樓 輪候公屋年期長 議員斥香港社會的失敗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SandyBB1995_2 於 2020-9-10 11:04 發表 個個都話,暴動是因為政治問題,是政治事件! 當案件去到法院,當然是應該得到公平審訊。 如果法官曾經俾暴徒打,佢一定(有可能)判得特別重。 相反,如果法官是公民黨人,是同情暴徒,結果必定是輕判。 現在,正正是有公民黨法官審理暴動案! 1. 為何律政師不反對? 2. 為何首席法官沒有把關? 兩者似乎都失去專業,變是球員,磚搬龍門。 ...
VIP (限制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