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不只「士巴拿」,還有危險駕駛!】
光以「士巴拿」一點攻擊警方,一來是為了轉移公眾的視線,讓市民覺得這是一宗執法不公的案件,以煽動對警隊的仇恨;二來就是他們知道在危險駕駛一點上深究下去,自己也難以提出合理有力的反駁,於是唯有避重就輕,執著在一個「士巴拿」上大做文章。
作者:卓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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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過去的周日,反對派在油尖旺舉辦非法遊行期間,一名新巴車長因涉嫌危險駕駛被捕,隨後,警員在其袋內搜出一個「士巴拿」(扳手),遂指他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之後有巴士公會出來辯解稱,不少車長在工作期間,都會帶備手掌大小的「士巴拿」和螺絲,以調校倒後鏡角度,或防止鬆脫。反對派隨即如獲至寶,稱警方因車長持有「士巴拿」而作出拘捕是「砌生豬肉」云云,並以此大做文章,意圖為失敗的遊行挽回一點分數。
大做文章轉移公眾視線
確實,光就巴士車長自備「士巴拿」這點而言,正如電影《少林足球》裏的汽車維修員一樣「係好合理、好合邏輯嘅」。但問題是,今次事件中的車長之所以被捕,不只是由於他持有「士巴拿」而已,還有危險駕駛等罪名。
根據警方說法,事發傍晚涉事車長駕駛一輛新巴沿彌敦道行駛,其間懷疑曾快速行駛,並一度非常貼近正在路旁執勤的警員,有危及警員安全之嫌。警方遂截停巴士並拘捕車長。而且翻看當日的新聞直播片段和相片,也可以看見被捕車長佩戴「豬嘴」,形同「修例風波」以來暴徒的裝束。有在場警員亦表示,車長驅車經過現場時,做出挑釁動作、無故響咹,挑動在場人士情緒。
該車長當日駕駛的970號線過海巴士,來往數碼港及蘇屋邨,途經佐敦、油麻地、旺角等地。作為一名專業巴士車長,理應會提前留意消息,知道自己所經路線有發生騷動之虞,亦不會對現場有警員執勤感到出奇,而相信正常人駛至相關路段時,難以預料發生各種情況,都會小心為上。
即使該名車長完全不看新聞,但巴士公司亦應會在事前作出提醒,加上去年「修例風波」期間巴士多次改道、暫停班次的經驗,實在很難想像一名車長會完全不清楚現場情況。而一名對現場情況稍有了解的人,戴着「豬嘴」、駕駛巴士快速駛向警員,又無故響咹和做出挑釁動作,就實在很難不惹警員懷疑。何況當時車上還有乘客,假如有何意外發生,那就不只是警員安危,而是數十人生命安全的問題了。出於這層考慮,警方先截停涉事巴士,可謂妥當的選擇。
然而,反對派選擇完全無視以上事實,光以「士巴拿」一點攻擊警方,一來是為了轉移公眾的視線,讓市民覺得這是一宗執法不公的案件,以煽動對警隊的仇恨;二來就是他們知道在危險駕駛一點上深究下去,自己也難以提出合理有力的反駁,於是唯有避重就輕,執著在一個「士巴拿」上大做文章。
據《公安條例》第33條,任何人在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之下,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屬違法。該名車長自然可以為自己持有「士巴拿」提出合理辯解。
翻看「黑盒」數據明辨是非
然而,《道路交通條例》中有關「危險駕駛」的範疇則詳盡得多,除了對其他道路使用者、乘客或司機本身造成傷害之外,不理會交通情況、不顧警方所設置的路障或警務人員所發出的清楚指示,同樣可能觸犯「危險駕駛」。照警方在新聞稿中所說,涉事車長是否完全清白,就相當值得商榷了。
當然,以上所說無非只是筆者個人的揣測,每輛巴士都有俗稱「黑盒」的行車記錄儀,記錄了行車期間的聲音、畫面,還有車速等紀錄。只要翻看「黑盒」的數據,便可以知道涉事新巴在事發時的車速多少、有否超速,以及車長有否無故響咹和做出挑釁手勢。屆時誰是誰非,便能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