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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並且在下午提堂,法官押後至十一月中再審理。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48歲譚得志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涉嫌煽惑在場約450名學生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發表煽動文字;兩日後在銅鑼灣帶領人群大罵警員,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發表煽動文字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三項罪名。

另外,他在3月及7月在黃大仙和觀塘港鐵站等五個地點,叫口號及喧譁等,被控五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控方申請將六項控罪合併處理,不獲批准。

控方指,被告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曾經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引發對政府及警隊的憎恨;又蓄意煽動叫政治口號,針對香港及中央政府。

辯方指,控方不能肯定叫口號是否犯法,而被告叫口號的背景是要表達對當局的不滿;又指煽動犯法是要有明確的罪行,例如暴動、傷人或縱火;又引述終審法院曾界定,如市民行使言論自由時引致即時暴力或實質風險,才可限制他的言論自由。

譚得志很可能只是行使《基本法》及《人權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質疑控方以一條古老法例提控,未必經得起《人權法》的考驗。

控方指,八月至今被告擺設二十多個街站,所講的文字同樣有機會犯罪,警方需時翻查約12小時的片段及索取法律意見,不排除將案轉介區域法院。裁判官批准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不准保釋。




今次真係做到野!
佢雖然吾係大老虎,都值得慶祝!
配合週五放寬堂食限聚令,到時一定要出去食餐好慶祝一吓!

新聞來源連結:

http://news.tvb.com/local/5f576087335d1912514866f4

[ 本帖最後由 龍虎風雷 於 2020-9-8 07:07 PM 編輯 ]



王風雷
龍虎門Big5
王降龍之子
白蓮教月聖使
暗黑冰火七重天
永遠只可以做陳議員人肉便器


引用:
原帖由 龍虎風雷 於 2020-9-8 06:30 PM 發表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提堂,須還柙看管。

http://img.tvb.com/ti_img/inews/20200908/entries_5f574edd335d19eb714866f7_2845953935_big_159955736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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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恭喜,飲杯!



友請鄺美雲高歌:「再坐一會,但願能再坐一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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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翅仆街鳥,恭喜晒,坐到屎忽開花  😀😀😀


引用:
原帖由 龍虎風雷 於 2020-9-8 06:30 PM 發表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提堂,須還柙看管。

http://img.tvb.com/ti_img/inews/20200908/entries_5f574edd335d19eb714866f7_2845953935_big_159955736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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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保釋
!
Good



真係要飲番杯!聽支歌!



竟然要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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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龍虎風雷 於 2020-9-8 18:44 發表
真係要飲番杯!聽支歌!
11589959 11589960



言多必失,禍從口出

下次應該到燈神燒



現在連登的黃絲都已經收聲,看來黃絲末日將到,都係投靠藍絲啦


🐕🐢山上喪🥜🍺😋


慢必好羨慕快必,因為入去有得通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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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俾保釋,原來香港仲有正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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