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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橋上一人 於 2020-9-5 10:25 PM 發表


就算所謂欺詐罪成立,都只係孟晚舟在臭港跟匯豐之間的事,跟尾國有條鏈關係,尾國國內法對臭港冇管轄權,只因為匯豐在尾國有業務,咁就可以將尾國國內法管轄到臭港,咁係邊個星球的法律? ...
支持大橋兄的說法,大橋兄講的有理有據。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