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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kgb1981 於 2020-9-6 07:22 PM 發表
即是禁講啦
樓主的看法系
美國法律系全世界通行
全世界都要守

就系禁
此貼已經完
大錯!尾角養的摟豬認定全宇宙+各生物不論身居何處(包括火星或月球)都要遵守尾巴國法!!所以人類同豬講食飯系冇用架,食屎的豬不會懂的!

[ 本帖最後由 heyworld 於 2020-9-7 10:14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lwkm 於 2020-9-5 21:52 發表

而家美國係告孟晩舟”欺詐罪”,其實只孟晩舟一早同HSBC講佢間公司會同伊郎做交易,咁就冇事,就唔會比人告。
別間電訊商Erisson就夠同伊朗有交易玩欺詐啦!
美國不過係向該公司罰錢了事,

人地孟女仕有向HSBC申報,咁都要屈加那大去履行不道德嘅移交條約,
擺明係有政治考慮(特郎普亦一早承認)。

為美方解釋其實不過係掩飾帝國主義嘅暴行,
遠超出中美角力嘅範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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